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 “人民警察”哪里去了?

2005年8月20日上午,河北景县刘集乡常庄村常某夫妻(孕妇)骑摩托车去刘集赶集,行至离村不远的田间路时,有三人拿扳子猛击二人头部,常某被几人痛打一顿,摩托车被抢走。

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人民警察”在干什么呢?

同日上午九时许,刘集乡派出所所长夏长明带领干警王东升、王帅和一照相的闯到刘集乡向庄法轮功学员张书胜家,进屋就掀缸。当时张书胜家中只有两个孩子,其子问他们有什么事,他们不答。孩子怀疑是强盗(此地区经常有钱财、摩托、牛等被盗被抢的事,因报案公安部门也没解决过问题,还要花许多钱,所以群众自认倒霉也不愿花钱报案)。叫他们出示搜查证,他们拿不出来,半晌拿出一个什么检查证搪塞,他们还强行乱拍照。孩子制止说:“你们这是私闯民宅,侵犯人权,凭什么在我家乱翻乱拍?”夏长明掐着孩子摁到床上,气汹汹的又喊又骂,威胁、辱骂孩子。幸亏这时闻声赶来的村民极力劝阻,孩子才没受伤害。

孩子要去赶集买鞋,他们抓着孩子不让关门。村民们看不过去,议论纷纷:正事不干,大人不在家(张书胜下地干活,其妻去赶集)打人家孩子,把孩子吓坏了咋着?有嘛事找大人说,跟孩子闹啥?他们一看势头对他们不利,便拿出一张纸填写:张书胜涉嫌扰乱社会治安。孩子一看纯属无稽之谈,拒不接受。

老百姓气的骂娘:放着偷盗、抢劫、嫖娼、卖淫的不管,专欺压老百姓。人家法轮功安份守己过日子,有什么根据说人家涉嫌扰乱社会治安?这是什么世道?这政府算完蛋了!


(读者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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