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谋日记曝光 揭刘金宝私分巨款面纱
刘金宝在任职中银香港、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下称“港处”)主任总裁两年多时间,私分中银帐外资金600多万港元,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刘金宝在中银贪污案中私分钜款的“操盘手”──中银香港总裁办公室、港处办公室总经理张德宝,贪污100多万港元。张德宝的日记及私自保留的单据,详细纪录了17次私分中银帐外资金的详细经过。所分之钱从何而来?
据21世纪经济报导,港处长年以来有一个惯例--中国银行总行每年按照港澳分支机构产生的利润,按比例提成3%,作为港澳分支机构全体人员的奖金。
这部分利润在获得总行同意后从中银香港的帐上划出,实际上这笔利润并没有全部发放,因此历年累积成一个“小金库”,2000年累积1亿多元资金。
张德宝就是这批中银香港帐外资金的“管家”,并利用职务之便替刘金宝私分公款。
写日记并保留单据
据调查显示,刘金宝在港处和中银香港任职期间的贪污犯罪事实共17起,其中,张德宝共分得“好处”的有15起。刘金宝每次私分帐外资金时,或是与朱赤、丁燕生(两人均系中银香港原副总裁)、张德宝三人开会“密谋”,或是单独“指使”张德宝进行。由张通过相应的方式支出现金,再执行事先商定的分配方案。
在张德宝部分日记内容中,记录了历次分钱的时间、数量和具体分配金额,及一些张德宝个人心情的描述。一位旁听庭审的人士说,从日记中可以感觉到,张认为刘金宝私自决定大量分配帐外资金是“非常不合适的”,而且他觉得迟早会事发,所以内心一直充满恐惧。
2001年9月20日的日记:“其实我现在是害怕拿钱,多拿一分钱,多一分错。要那么多钱干吗?平安最重要。但又不能不要,他想用此拉拢我,如我一拒绝,麻烦就大了。”
张德宝的恐惧一方面来自私分金额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每次领取现金都是由他签字,而在刘金宝要求他毁掉原始帐单时,他就更加害怕了。所以,他开始背着刘金宝保存了部分单据和复印件。
刘金宝等人十七次分钱实录
正是张德宝保留的这些单据和日记,让刘金宝等人私分巨款的黑色面纱被层层剥开。由日记中可以看出刘金宝贪污手法不外乎四个方面。
一、虚开发票报账
此项贪污的最大来源是:刘金宝个人及家属的交通费,餐费,购买生活用品、珠宝首饰等费用,共计141万港元,均在张德宝保管的账外资金中核销。刘同样让张销毁原始票据,但后者保留了复印件。
2001年8月,港处在深圳麒麟山庄召开会议,一位姓顾的人员在结算会议经费时,多开具发票在财务账中核销,刘金宝占有3万港元。之前的2000年8月,刘张等人还将在日本出差的6000美元公款虚开发票报销后私分。
二、利用员工奖金余款 再度私分
2000 年1月下旬,港处发放1999年度员工奖金后,刘金宝提出,他还兼任香港银行公会主席,港处部分人员爲其提供了咨询服务,应予发放奖金。根据刘的提议,张德宝提出113万港元,其中41.8万被刘占有,张得20万。类似的手法此后屡经使用。还有些发放奖金后的剩余款项,在私分前被事先兑换成了银行礼券。
二,巧立名目 违规发放奖金
2001年9月,刘金宝召集上述三人到办公室,说他们四人挺辛苦需要奖励。是次刘分得港币23万,朱、丁、张各得10万、10万、6万元。一个礼拜后,四人再度提取140万港元以同样手法私分。
同月,他们又趁给退休人员发放奖金之机,分别占有50万、30万、30万、20万港元,后刘指使张将原始签收单据销毁。
其后至2002年9月间,四人借“奖励参与接待解放军艺术学院工作人员”、“发放圣诞、新年、春节活动经费”、“发春节利市”、“发放车补款”等名义,先后六次瓜分港币521万元。
四,清理账户
2002年2月,张德宝叫港处陈某清理账户利息款,陈提出11.795万港元交予张,后者自拿3万,给刘6万,余款分给他人。
因爲预感到会出事,张德宝更加小心地记录每一笔款项的支出用途。刘金宝发给他的钱中,很多是让他招待一些银行的重要客户,所以虽然张德宝签字领走的金额很多,但是最终留下的并不多。
- 关键字搜索:
-
同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