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总部设在纽约的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根据中国国内报刊、互联网、专家评论以及政府法规及声明等资料来源发表一份题为《中国的强制拆迁情况和居民权利运动》的长达45页报告。报告指出,中国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对数十万房主和房客强制拆迁,期间发生了对居民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和私有财产的非法掠夺,而被拆迁居民几乎无法得到法律帮助。
这种情况下,众多受害者的唯一选择就是去中央政府上访、申述,希望以此讨回公道。中国国务院近年来也不断在媒体上三令五申要保障拆迁居民的权益,强调依法解决类似的纠纷案。
事实上究竟有多少被强行拆迁居民的问题得到了真正解决?动迁居民到底能否依据相关法律及政策维护自身权益?在上海那样被中国官方作为“人权橱窗”用来对外展示的大都市,因拆迁问题去北京的访民会受到什么样的待遇?对于这些问题,本报记者不久前通过电话采访了为拆迁问题曾去北京上访的上海居民葛丽芳女士。以下为采访主要内容:
记者:您好!能否讲一下你们家遭遇强行拆迁的大致情形?
葛:好的。我家原住上海杨浦区控江二村136号6室,是最早的一批苏式两层公房。那里动迁工程正式启动是2001年春节后,他们开始拉出的横幅是“旧区改造”。那样按相关政策“旧区改造”后部份居民可以回搬到原来地方,但没过多久这个横幅就被拿掉。后来通过朋友得到的内情是那些贪官、腐败分子想把动迁居民利益占为己有,拿走了所有回搬名额,就欺骗大家没有回搬这回事了。
我当时去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回搬?但他们根本不予理睬。后来,他们找到我母亲谈了几句。80多岁的老人不善辞令,自然只能由着他们说,这样只能我去亲自和他们谈。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一直在隐瞒政策,然后就威胁要强行拆迁。
记者:如果你们同意搬迁的话,会去什么地方?
葛:那只能被他们安排去浦东新区。我计算了一下,住在那里全家每月交通费用就达1500元左右,而我个人的退休金不到1000元,非常不方便。
记者:具体执行动迁的是什么部门?
葛:执行的是上海欣辉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公司自己承认,这个过程中大利益是政府所得,他们只是拿到小利益。后来我也知道了很多政府腐败的内幕,几年前有个叫杨新康的搞财务的科长贪污了2000万,其中1000万收不回来了,所以区政府想利用拆迁把这笔钱上的损失拿回来。另外,按政策每一百户中有二十户可以回搬,但这个利益被区政府、管我们地块的警署等官僚机构拿走,他们每人都在当地得到一套房子。所以他们都帮助动迁,骗老百姓、整老百姓。
记者:后来您是怎样决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
葛:当时听到要被强迁,感到非常害怕。无意中碰到一个朋友,告诉我可以去了解一下有关政策,并让我去听了几场强迁官司。这样我就鼓起勇气去和他们打官司,认为我有理和他们辩,对他们的一直要强迁的恐吓就不再理睬。在他们还没有强迁之前我们把材料送了上去,并提供了打这个行政官司所需要的证据。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也了解了政府的所有相关政策。打了官司之后,他们没办法只得同意我们在原住址回购一套住房。
为了回到原来的地方,我们也只得同意“回购”,尽管他们的政策规定是可以无条件回搬的。按照上海市01年颁布的68号文件中的计算公式、“拆一还一”的方案,我们就算回购也不用出很多钱。他们却想方设法地多算钱,还声称68号文件已经作废。我问他们作废后有什么跟进的政策,他们也说不出什么。就这样,“回搬”和“回购”的一字之差给想要回到原住地的每一户人家造成数十万元钱的差别。
记者:在“回购”问题上和他们谈得破裂后,真的进行强迁了吗?
葛:是的。要被强迁的前一天晚上,我和父亲去了康平路市政府住宅部门申诉,但被警察接回当地警署(公安派出所),被强制在那里呆了整整一夜。
第二天早上,警察实际上是把我们押解到正在被强迁的家门口,看着他们在楼上大叫、大声骂我母亲。当他们冲进我家房间后,看到我在墙上写的“官商勾结 ”等标语,还对我说什么“这个样子是不好看的”等话。我也没有理他们,而我母亲是哭着被他们挟下楼的。我们就这样被赶出了原来的家。
记者:事发后,你们是不是还继续向政府申诉?
葛:我们唯一能做的只能是不断地上访。在没有被强迁之前,我就去过一次北京。我这里要说的是04年3月那次,我在北京被杨浦区住京办人员“劝说”回沪。在那里我也没有和他们要求“回搬”或“回购”,只是想要解决有个住的地方。他们告诉我问题还是要回去解决,千方百计把我骗回上海。在把我带回上海的火车上,他们就在不断和警署联系。下了车,他们挟持我走边门用警车直接把我接走,生怕我母亲等在前门看到我。
而我母亲是到警署去找我的,但他们不让我们见面,骗她说我已经回家了。在警署里面,他们强行把我的手机、包、材料全部收走,而且一进门就打我。我在北京时就感到身体不适,这样一来更感到难受。我只得告诉他们:身体不好,需要回家看病。他们根本不予理睬,一边打我,一边硬把我推进楼上的一间屋内。
接着他们就开始审问我,问我在北京去了什么地方。我就告诉他们:我是合法上访,没有去任何不该去的地方;国家信访办、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高级人民法院这些地方难道公民不能去吗?他们作了记录,并让我签字。我当时拒绝签字,因为我没有犯法。让我按手印也遭到拒绝,他们就又开始打我,不让我吃饭。见硬的不行后,他们又来软的,软硬兼施。
记者:打人的事发生在哪个警署?你现在是否还记得打人警察的名字?
葛:是我们被强迁后租房所在地的上海延吉警署(派出所)警员孙财斌和秦伦堡。秦伦堡一边打我的头,一边呵斥我进屋去接受审讯。
记者:他们后来有没有让你去看病?
葛:他们继续要做的是把我送往拘留所。出来后听邻居讲,他们开始做了几次材料也不能让拘留所接受我,最后硬是用关系把我送进杨浦区平南路看守所。
进了看守所之后,狱警为了除去我衣服上硬物,把我的一件新羽绒服的拉链、釦子剪烂。我向他们提出要见律师,他们却说“要劳教的人不能见律师”。我向他们要求去看病,他们就硬把我拖进监房。
在里面的第二天,警署的人又来找我,用半威胁、半利诱对我说“要考虑你的父母,你的儿子”等等,还说“你要配合,人家可以拆迁,你为什么不能?”
我对他们一言不发。他们连续几天过来,还带来录像设备。从别人那里听说过,他们的录像是为了从你言语中断章取意地做剪接,制造出材料把你送去劳教,所以我始终不对他们讲任何话。那样,他们也没能制造出更多的材料。
我在看守所里一直对他们说要出去看病,但毫无回应。一天,狱卒让我去按指纹。我不按,她就用开牢门的钥匙打我的头。我对她说:“你怎么打人!”那狱卒却毫不在乎地说:“那你就去告我吧。”
记者:他们是用什么名义把你送看守所的?最后关了你多长时间?
葛:我所做的只不过是去北京依法上访,而他们给我的罪名却是在那里妨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因为他们没能做出更多的可以报批劳教的材料,他们就一共在看守所关了我15天的行政居留,这还不包括在警署被拘押的一天。
在看守所里面,我了解到他们开拘留单的“诀窍”:如果在拘留单上没有写明拘留天数,他们随时可以把你转为劳教,这种事上由他们的意思说了算。再往后,好多因上访被拘留的人连拘留单也不给了,关了就算是白关。
出来后,我向市公安局起诉他们对我的非法关押。家里后来收到他们寄来的书面材料,维持对我行政拘留的原判。在这期间,警察还不断对我母亲说“早晚要把你女儿送去劳教”。这种情况下,看到问题没有解决的希望,自己还随时面临坐牢的危险,所以只好离家出走,以免再被他们找麻烦。我知道很多我们地块动迁涉及的内情,对政府的政策也很了解,所以他们是不愿放过我的。
记者:上海现在也算是国际大都市,那里的警察这么做难道也不注意政府的形像?
葛:他们就是想怎么整你就怎么整你。别的不说,就拿我们家在被强迁后的遭遇就可看到他们有多黑。我们强迁以后已搬了四个地方,到了一个新地方他们就千方百计赶你走。我丈夫就是经过这么折腾肾脏出了毛病。
在被拘留之前还发生这么件事。一天我出门上班,四个警察架住我不让走。我母亲问他们为什么这样,他们就说是要送我去上班。我向围观的邻居讲了被迫动迁的真相,他们非常同情。他们恼羞成怒地把我们全家送到街道办公处,开了有三、四辆车。一到那里,他们就打我们。街道外面是铁栏,很多过路人都看到。在街道的院子里,延吉警署副所长张震对我大打出手,硬要把我往房间里拖。我知道进了屋会更惨,就坚决不进。别的警察则在外面驱赶围观的人群。我被他打倒在地上,我母亲上前阻拦也被打。他们和绑匪没什么区别。
我们在外面租房时还经常被骚扰,有时等于是在警察24小时监控之下。有一次,我们的一辆长安车轮胎也被人戳破,这种事情时常发生。
记者:他们监控你就是为了不让你去北京上访?其他想去上访的人是不是也被这样对待?
葛:北京有这样的规定:在那里信访办每记录到一个人,当地街道要被扣罚2万,如遇到重大事件就要罚6万。
象我们这样因抗议强迁而被找麻烦的在上海实在太多了,这里我就只举几个例子。有位许正清老师的家半夜两、三点钟被他们闯入强迁,他用汽油桶自卫却被以纵火、妨碍公务判了一年,关的时候也被打得肾出血。另外一位访民谈兰英在被审时说了“江泽民是最大的腐败者”,即被判了劳教。还有拆迁访民中比较有名的香港居民沈婷,她是为上海的母亲上访。尽管对她还较客气,回港后也差点被暗算,别人想送给她家的物品中被发现藏有毒品。真希望媒体好好把这些事情嚗光。
共产党就是这样腐败、黑暗透顶,真的就象《九评》里说的。在为动迁的事情申诉时,一位区领导就对我这么说过:“只要哪一天在这个位置上就利用一天,也不晓得哪一天会下十八层地狱。”幸好听了、看了很多不平的事,现在知道还有这么多受欺压、受冤屈的人,自己的这点事情也觉得看得开了。只是希望在中国能早一天有正义和公道。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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