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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共国际刑庭令江泽民赴澳应诉(组图) 开历史先河 民间法庭审判在位独裁者

 2005-08-19 17:4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8月19日下午,《审判中国共产党反人类罪行悉尼国际刑事法庭》受理了两起控告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及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的刑事诉讼案,并当庭发出传票,要求五名被告于10月20日之前抵达悉尼应诉。


法庭传票

  两起诉案分别由13名法轮功学员及中国民主政党联盟提起,被告均为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副部长刘京,及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办公室(610办公室)。

  法庭设立于悉尼市区共济会中心(Masonic Centre)。原告代表曾铮及公诉人代表潘晴分别宣读了起诉状。近百名公众到庭旁听。


大法官袁红冰宣布开庭

  起诉书表示,1999年由江泽民劫持国家机器发起的,由罗干、周永康、刘京等人及610系统具体执行的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二战以来最严重的人权灾难,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构成“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和“酷刑罪”。

  起诉书要求法庭追究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刘京等“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解散“犯罪组织”610办公室、立即停止对全体法轮功学员的反人类罪行、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原告代表曾铮宣读诉状

  宣读诉状后,大法官袁红冰对法庭适用的举证责任做了说明。袁红冰说,由于本案被告仍握有国家权力,而公诉人乃民间团体,必须以举证责任倒置来保障诉讼的公正性,即被告必须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举证责任。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无罪,法律将推定其有罪。

  立案程序的最后,大法官宣布受理诉案,并将两将指控对象及诉讼请求相同的诉案并作一案处理。


原告代表曾铮及公诉人代表潘晴

  闭庭前,袁红冰宣读了法庭传票,要求五名被告10月20日之前到悉尼应诉。如果被告缺席,法庭将进行缺席审判;但鉴于案情重大,法庭将为被告指定辩护人,进行强制辩护。

  袁红冰说,法庭传票将一式五份,分别邮寄至中共中央办公厅及中共驻澳大使馆。


受案官王功彪汇报受案情况

  受案程序结束后,法庭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袁红冰表示,人类的法律实施是一个不断创造的过程,二战以后,虽然纽伦堡法庭及东京法庭对战犯进行了审判,但人类的法律迄今还未能有效地制止独裁者利用国家权力对人民实施的反人类罪行。他相信审判中共暴政是创造历史的过程,在法律史上有突破性意义。

  在回答关于没有国家权力为基础的法庭做出的判决有无实施的可能性的问题时,袁红冰表示,人最根本上是精神的生命,他相信法庭的判决对犯罪份子将有极大的心灵震撼;另外,法庭判决做出后,将向各国政府、议会及联合国各组织发出司法协助请求。人类历史上,有过不止一起犯罪责任人在他国被捕的情形。


“审判中国共产党国际司法委员会”成员郝凤军宣读“司法委员会”成员名单

  据悉,《审判中国共产党反人类罪行国际法庭》得到了二百多个各国民间团体及数万名个人的授权或签名支持,法庭成立的消息传回大陆后,法庭的受案信箱已收到来自大陆的七、八起诉讼请求。

  此次起诉的13名法轮功学员分别来自澳洲、加拿大、爱尔兰及德国。原告代表曾铮说,她2000年在中国得知第一起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时,就有向国际法庭起诉江泽民的愿望,今天此愿意终于实现。

  她还表示,此次起诉,是法轮功学员50多起全球性法律诉案之一,江泽民等人非常害怕承担迫害法轮功的法律责任,曾“不惜一切代价”阻止法轮功学员在美国的起诉。

  她非常高兴新成立的悉尼国际刑事法庭能接受他们的诉讼。她相信,“在中共面临解体的历史大变革前夜,这项诉讼具有历史性意义。”


部份起诉人,左起为:章学荣、孔香芽、李宝庆、刘静航、陈红、章翠英、曾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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