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 五名特警贴身保护!刘金宝多次遭政治局委员暗杀

一般情况下,对于死缓的罪犯都是说“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新华网8月12日关于刘金宝的判决报导中有一句至关重要的话:“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报导说,前中国银行董事长兼行长、前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因为患有糖尿病,最近获准保外就医,已返家休养治病。因为他的“罪行”比较简单。

但,前中国银行(香港)总裁刘金宝贪污案,正困扰着中南海。此案涉及一百四十二名高官,某中有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

所以,刘金宝的“罪行”非常复杂,他的嘴牵扯着好多中共决策层领导人的命,那些人就不能不想彻底封口!

● 刘金宝是块烫手山芋

争鸣8月刊报导,前中银(香港)总裁、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刘金宝,前中银(香港)副总裁朱赤、丁燕生,前中银总裁及总经理张德宝,集团性特大贪污案,在 2003年5月被审查,至今年七月安排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个案件,案中有案,涉及一百四十二名高级干部及其家属受贿事件,这一个案中案困扰着中南海。

这一个案中案使高层个个左右为难,因为里面有自己人也有自己的对立面,打哪个?都不打?还是干脆把刘金宝封口?

● 黄菊陈良宇死保摇钱树

刘金宝问题,早在他任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兼党组书记时,已被举报:每月交际费开支二百多万的去向,签发了七十多单给干部免息贷款购置豪宅。时任上海市长的徐匡迪曾批示:根据举报,由监察局、审计局对分行财务突击检查。但此举遭到当时的上海市委书记黄菊、副书记陈良宇反对,理由是分行人事复杂,现阶段派调查组检查,会给上海金融地位造成负面影响很大。黄、陈对刘担保,称:对刘金宝,市委要信任。刘是朱总(指朱熔基)培养的人才,不能搞无的放矢审查。

一打着朱熔基的旗号,于是刘金宝逃过了这一关,其实市委的人都明白,黄菊和陈良宇想要继续使用这棵能摇钱的树。

● 这个高招不是刘金宝发明出来的

刘金宝心里明白,想往上爬,就要把高官们侍候舒服了。所以在他任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行长时,每月交际费开支二百多万,他每月接待中央部委、上海市委、区、局长有三、四十人次。刘还用交际费买了一批英国、澳大利亚金币,有白金、黄金的,各分一盎斯、半盎斯,共四种。每逢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元旦,会赠送面额一万至十万元不等的现金支票给高官们,用挂号寄至收受人府上。

这个高招儿可不是刘金宝发明出来的,是他看明白了,共产党就是“当婊子立牌坊”。

刘金宝每年新年给市委、市政府领导层的贺卡中,夹放金币,“留作纪念”。只有徐匡迪和前市警备区司令员,收了贺卡,但退回了金币。直至2004年初,刘案在内部通报后,上海市委领导才上缴了金币,算是和刘“划清界线”。里外里,倒霉的是送礼的,沾便宜的什么事没有,这就是在中共里官做的越大越安全的道理。

● 刘金宝的供认

消息说,刘金宝供认贪污财物一千四百四十八万元;另有一千四百七十八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中有五百万是他任上海分行行长时,从月交际费开支中侵吞的。赠送给高干及其家属的现金支票都由刘签发,刘从中在银码上“揩油”,另有一千万,是他在香港中银任总裁时,同样在银码上做手脚得来的。

这是多么值得回味的话──“从月交际费开支中侵吞的”!好象那数百万、数千万、数亿、数十亿孝敬高官及其家属的“交际费”都是合理合法的,而刘金宝从中拿了个零头就不合理。什么“交际费”?凭什么要“赠送”给高干及其家属现金支票?刘金宝从中留一点给自己还要费力动脑筋去“揩油”、“做手脚”,最后还闹个死刑。

最妙的是,事情败露了,钱还在自己口袋里,拉出来往死里打的是刘金宝,没收他全部家产,还教育了广大人民,更凸显自己是“伟光正”!哇,便宜都让中共邪党占了!

消息说,仅2001年4月至2003年2月,刘挪用中银2.68亿元,列为“不良资产”予以“注销”,实际上是用来款待到港访问、经港出国、返国经港的中央部委、上海市委领导层及其家属“消费”了。他声称其中6500万元是给九名高干家属用作在港置业、开办公司所用,非行贿。另二亿多元涉及一百四十二名高干及其家属“消费”。刘在法院审理时坚称:这是挥霍公款而非行贿。

2.68亿元可不是个小数字,但因为“忠于”到中共高官那里去了,没到刘金宝户头上,所以定为“悬案”予以“注销”、!

消息说,刘金宝为搞好“人际关系”,出手大方,连专职为他开车的司机、一般陪同人员,都会收到他开出的十万、二十万元的现金支票礼金。这就是刘金宝的罪过了,如果这些钱都给了黄菊或陈良宇及其家属就没有问题了,司机、一般陪同人员还够不上挥霍的“档次”。但刘金宝心里明白,这些人绝对不能得罪,否则往上吹些沙尘暴,自己的煞费苦心都化为泥石流。

刘金宝罪大恶极的是,高官吃肉时他偷偷喝了点肉汤,在上海、青浦、苏州东山,置产十五幢物业,价值五千三百多万元。在香港半山区也有物业,是用家属名义购入的,市价达八千多万港元。

● 刘金宝案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

北京金融界高层认为:央行、四大商业银行的圈子内,要称干净又能经受审核的,恐怕只有陈元一人!如果再多加上个的话,还有现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监守自盗?这么说还不完全,因为那几个行长都是因为主动或被动盗出钱去孝敬“党和国家领导人”而变成囚徒或掉了脑袋。不过好在共产党是“杀了侬一个自有后来人”。

新华网长春8月12日报导,原中国银行副董事长、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裁刘金宝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刘金宝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

社会上已有人对刘案提出质询:金融界高层贪污、侵吞公款、炒股、炒汇、行贿挥霍、在境外置业等,案发后,何来能全部交出赃款?所谓案发后交出或退赔全部赃款,是为罪犯减刑拟定的,他背后说情人当然就是受益者。

● 刘案为何由长春市中院审理

争鸣杂志透露,刘案原订北京市中院审理。贾春旺向中央政法委提出建议:刘曾在北京任职,案情涉及在京现职人员,会影响审理。后又提出在沈阳或济南审理,但也被否决了,原因是沈阳、济南司法机关问题复杂,最后由中央政法委提出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中共都烂了,除了江泽民出卖的土地外,剩下的国土竟找不着块干净的地方审贪官,这不是对死命给共产党保鲜的胡锦涛最大的讽刺吗?

尽管把刘金宝放在一个市级法院审理,但审理中,仍有五十多起为刘说情的电话、便条直追到该院院长处。最高法院院长萧扬、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提出:对五十多起说情的人要通报予以警示。但未获准,因为涉及“伟光正”的决策人中央政治局委员!

● 刘金宝生死未卜

刘案涉及一批高干及其家属,还有政治局常委黄菊、李长春,政治局委员王兆国,国务委员陈至立、华建敏等江家帮。

有评议说,因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大概刘可以避过死刑,充其量是死缓或无期徒刑。

但奇怪的是,恰恰相反,由于刘金宝掌握太多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高官行贿受贿等秘密,还有江泽民父子、尤其是江绵恒的经济罪行,所以多次遭到封口暗杀。中共自己也知道这其中的原因,地方监狱没有可靠的,只好把刘金宝交由军方代行看押,主要是防止刘在监狱里被莫名其妙的灭口了。

在长春出庭时,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刘金宝由五名全副武装的特警贴身保护,此情此景让所有在场的人都张大了嘴、脸色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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