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国际呼吁北京遵守奥运承诺,切实改善人权
大赦国际呼吁北京遵守奥运承诺,切实改善人权“奥林匹克主义谋求把体育运动与文化和教育融合起来,创造一种在努力中寻求欢乐、发挥良好榜样的教育价值并尊重基本公德原则为基础的生活方式。”
--《奥林匹克宪章》基本原则第二节。
还有三年时间,便是2008年8月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举行的日子,国际特赦组织藉此提醒中国政府别忘记为申办此次北京奥运会所作出的改善中国国内人权状况的承诺。
国际特赦组织发言人表示: “目前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展示对其关注人权的最佳时机。可惜,尽管中国对国际奥委会作出了恳切承诺,中国国内人权侵犯仍持续发生。”
国际奥委会尤其关注中国为筹办奥运会而衍生的人权侵犯事件。当中包括中国公民因就国内人权侵犯问题向国际奥委会发出公开信而遭受监禁;成千上万的北京居民,因为北京举办奥运会拆迁重建而被迫迁徙或失去家园,当中不少拆迁的手法及过程并不符合法律程序;以及当局为防止可能令政府尴尬的事件而刻意打击的民间压力团体。
为协助中国政府更实际有效地改善人权,并且令奥运会筹办工作更加接近国际人权标准及更符合《奥林匹克宪章》的理念,国际特赦组织今日特别提出一系列关于改善中国人权记录的实际可行,按部就班的建议,希望中国政府采纳并确切执行。国际特赦组织相信在未来三年奥运会举办前,中国政府开始实践有关建议是有可能的。
国际特赦组要求中国政府:
取消死刑;
马上改革司法制度;
容许公民有全面的结社及集会权利;
释放所有良心犯及因透过互连网及媒体实践表达自由而入狱的人;
为一九八九年北京镇压民主运动受害者提供寻求公义的途径;
停止强迫迁徙。
国际特赦组织不断扩展对中国人权的关注范围,但将会主要就上述各项直接与北京奥运会相连的议题,密切监察中国政府的进展。
国际特赦组织发言人表示:“我们会就上述各项人权议题,在未来三年密切监察中国政府的人权进展并发表报告。”
国际特赦组织发言人总结:“我们会敦促国际奥委会,以至更广泛的奥运会人权运动,与我们世界各地的会员及中国国内关注人权的人士一起,共同推动中国政府在北京举行奥运会前进行积极具体的人权改革。”
背景资料:
2001年4月,2008奥运会北京组委会副主席刘敬民表示:“选择北京举办奥运会,您们将会帮助人权的发展。”前北京市长刘淇亦曾表示,举办奥运有助加强中国的社会进步及经济发展,以至人权事业发展。国际奥委会亦明确表示,期望选择在北京举行奥运会将带来中国人权状况的进步。
《公民维权》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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