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依法治国从废政法委开始!

又是政法委惹的祸!继河南省偃师市政法委副书记索要“小姐”服务不遂,发恶召人狂砸娱乐城之后,又有四川省岳池县政法委书记醉酒驾车撞死路人,再加上早前湖北省武汉市政法委书记杨世洪贪污、受贿五百多万元,安徽省芜湖市政法委书记周其东贪污、受贿及谋杀情妇,统领司法系统的政法委官员的斑斑了劣迹,已成胡温政府“以法治国”的莫大讽刺。

一党专政下的畸胎

“政法委”的全称是“政治法律委员会”,与解放军里面的“政委”(全称为“政治委员”)一样,是中共一党专政所诞下的畸胎。中共在创立军队之初,就在军中实行政委制度,以保证“党指挥枪”,让军队绝对服从党的指挥。而政法委成立于一九四九年中共建政之初,原隶属政务院,属国家政府机构,负责指导最高法院、最高检察署、司法部等工作。

政法委的体制缘自中共长期以来对司法的干预及控制。最高法院前院长江华曾坦言:“过去在人民军队和革命根据地里,捕人、杀人都是党委审批的,已经形成制度。”至一九八○年代,中共中央政法委成立,成为统领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类似香港惩教署)、法院、检察院的权力机构,而各省、市、县也陆续成立政法委。

现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是前总理李鹏的亲信,也是李氏家族庞大利益的“保护神”,连胡锦涛也忌惮三分。二○○二年九月,刚在中共十六大当选总书记的胡锦涛,向传媒介绍新一届政治局常委时,尊称排名最尾的罗干为“老大哥”,而现场番译竟译为“Big Brother”(通常指黑社会的老大),令西方传媒愕然。

贪赃枉法欺凌百姓

胡锦涛、温家宝执政之后多次强调“以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但是,政法委依然凌驾于司法机构之上,不时干预、指挥检察院和法院办案,而政法委官员贪赃枉法、欺凌百姓的事件依然频生。虽然,部份官员在丑闻被传媒曝光后已被查处,但只要政法委这个司法“太上皇”存在一天,司法机构就不可能有效发挥对官员的制衡作用,以法治国就无从谈起。胡温政府如真要建设法治国家,请从废除政法委开始!


(苹果日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