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中国儿童被外国人领养 80%领养家庭来自美国
自1992年中国颁布《收养法》以来,合法收养中国儿童的外国人越来越多。一个外国母亲说:“与其再给这个世界增加一个小孩,不如爱一个已经存在而且渴望家庭的小孩。”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外国收养人一次在中国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被收养人是双胞胎或生活在同一福利机构的兄弟姐妹除外),在华已经收养了一名子女的外国收养人如果还想再收养中国儿童,原则上应在第一次收养一年后,再提出收养申请并重新提交证明材料;单身外国收养人如符合中国《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也可以在华收养子女。但是,《收养法》规定,从“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出发,被收养儿童最好能生活在有双亲的、健全的收养家庭中。1996年成立的中国收养中心(CCAA)是中国惟一可以办理涉外收养的社会公益性福利机构。
有关人士指出,中国《收养法》与国际法规接轨以后,收养中国孩子的外国家庭还将继续增多,而且收养范围将更加广泛。据美国官方的统计资料显示,从1989年到2003年,单是美国家庭就收养了4万余名中国孩子。
除美国以外,中国收养中心还向丹麦、芬兰、西班牙、法国、瑞典、冰岛、爱尔兰、荷兰、挪威、新西兰、英国、加拿大、比利时和澳大利亚14个国家开放。加拿大移民部门的数据显示,2001年和2002年,加拿大人收养的中国儿童人数分别为618名和771名,数量远远超过排在第二位的俄罗斯儿童的数量。法国外交部数据显示,2002年法国人共收养了210名中国儿童。
中国的儿童福利机构对涉外收养持积极态度,因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福利院的收养压力。据了解,目前国内参与涉外收养的福利院有200多家,包括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等地。其中,广东省开展跨国儿童收养业务的福利机构达 37个。广东佛山市福利院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福利院无法代替家庭环境,而后者对儿童的成长极为重要。涉外收养在减轻福利院负担的同时,也让部分孩子获得了家庭温暖,这大大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
此外,中国收养中心还出台了《委托收养组织为病残儿童和大龄儿童寻找收养家庭的实施办法》,参与的外国收养机构已由当初的6家增加到目前的20多家。与以前相比,外国收养人已开始关注中国残疾儿童和大龄儿童,许多外国人表示,他们愿意收养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如失明、肢残、患心脏病等的儿童。
带着孩子到中国寻根
收养中国孩子的外国父母,不论是在日常生活习惯方面,还是在子女的教育方面,都非常注重他们的孩子同中国的联系。比如,到了春节、端午、中秋这样的中国传统节日,美国养父母都会带着他们的孩子到美国各地的“中国城”,去参加一些当地华侨华人或中资机构举办的庆祝活动。他们担心孩子忘记中国,还要求孩子学说汉语、学写汉字,甚至他们自己也在学习中文。
收养中国孩子的热潮还带动了美国的“中国文化热”和“中国热”。不仅是收养中国孩子的家庭,其他的美国人如今也越来越喜爱中国文化,越来越关注中国。
外国养父母们不仅在本土培养孩子们的中国意识,他们还经常利用假期带着孩子到中国寻根。1997年,美国人詹森太太收养了中国广西柳州的一个被遗弃的小姑娘海伦。为了帮助海伦寻找生母,2004年,詹森太太带着海伦踏上了回乡的路。海伦对这次旅行非常期待,她说:“我激动得好几个晚上都睡不着觉。”
像詹森太太这样的外国友人还有许多,他们不仅没有向孩子隐瞒真相,还主动定期地带着孩子回到中国,让他们更多地认识自己的祖籍国,更紧密地贴近中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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