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报导陕西民告官石油纠纷

纽约时报7月18日报导陕西靖边民营石油企业被政府不合理没收,事件甚至发展成油田维权律师被拘捕。

90年代初期,中共政府鼓励陕北民间投资开采被认为不宜大规模开采的陕北油田。纽约时报报导采访当地一位高先生,高先生说当年他向亲朋好友集资84,000美元开始凿井。

凿井是一项投资,但如果没有石油冒出,所有积蓄投资将化为乌有。高先生的井凿了750英尺深,石油开始像泉水一般涌出,每天有近21吨。高先生高兴的喝酒庆祝,石油变成了他的金矿。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1999年中共国家单位要求停止个人石油投资活动,欲将油井全部收归国有。然而,陕西地方官员反而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直到2003年6月才宣布全面接管油井,之后地方政府提出补偿方案,单方面决定赔偿投资商损失,赔偿不到油田的百分之三十。

2004年7月,陕西省三级政府强行回收了榆林、延安两市一千多家民营石油企业财产,案件涉及六万多名民营投资者,涉及的资产达七十多亿元人民币。而当时朱久虎律师代理了这起,自中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最大的民告官案件。

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包括朱久虎在内的律师团,在今年的5月20号和25号,先后两次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榆林市、靖边、定边两县投资人状告陕西省政府、榆林市政府、靖边、定边两县政府”行政起诉状,但都被陕西省高院拒绝。

而在递交起诉状的第二天,5月26号至今,陕北靖边县公安先后抓补了朱久虎及其他九名诉讼代表,靖边公安局并于6月22号将朱久虎正式逮捕。

纽约时报报导,高先生现在被当地警察及他的债主追踪,他和另外两位原油井开采者秘密接受记者采访。高先生说,如果你来我家,你会看到到处都是债主,我现在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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