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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提刑官》热播 宋慈影响世界法医学

 2005-07-13 20:2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热播的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不仅受到观众们的热评,也受到法律史学者和法医学专家的关注。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教授夏家骏指出,宋大人带着一男一女游走查案与史实有出入。近日,中国人民警察学院教授庄洁明更为剧中数场精彩的法医勘验场景“鉴定”真伪。

  “鉴定”剧情

  宋提刑断案不全科学

  滴骨认亲--假

  《洗冤集录》:检滴骨亲法,谓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俗云“滴骨亲”,盖谓此也。

  剧情:玉娘的丈夫被人杀死。宋慈查出真相,玉娘的父亲和魁就是元凶,原来和魁并不是玉娘的亲生父亲。在公堂上,宋慈找来玉娘亲生父亲的骸骨,以滴骨法检验。玉娘刺破手指,指血很快渗入骸骨中,确认玉娘与死者有血缘关系。

  庄明洁:这种“滴血认亲”的鉴定方式没有科学依据。无论是不是有血缘关系,血液滴在骨骼上都不会渗入。古代的滴血认亲是传说。到目前为止,血缘关系的准确认定还只能通过DNA鉴定。

  蒸骨验尸--真

  《洗冤集录》:检骨须是清明。先以水净洗骨,用麻穿定形骸次第,以簟子盛定。却锄开地窖一穴。长五尺、阔三尺、深二尺。多以柴炭烧煅,以地红为度。除去火,却以好酒二升,酽醋五升泼地窖内。乘热气扛骨入穴内……蒸骨一两时。候地冷,却去菅,扛出骨质。向平明处,将红油伞遮尸骨,验。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路,微;骨断处,其接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有损折,乃死后痕。

  剧情:杜松妻失踪。半年后,一具白骨被挖出,疑为杜松妻。宋慈“蒸骨”验出是一具被人击中头部死亡的男尸。

  庄明洁:这种验尸方式有一定科学依据。人活着的时候被打,血液渗入骨质,会有血存在。

  酽醋泼地--假

  《洗冤集录》:若被刀杀死,却做火烧死者,勒仵作拾起白骨,扇去地上灰尘,于尸首下净地上,用酽米醋酒泼,若是杀死,即有血入地,鲜红色。

  剧情:宋慈到梅县查询结拜兄弟孟良臣的死因。在孟良臣被烧死的驿站废墟,用酒醋泼地,验看红色痕迹。

  庄明洁:这种现场勘验的方式也不科学。在实践中没有采用过。

  火钉入头--真

  剧情:一具完好女尸,无疾而亡。宋慈百思不解死亡原因。一日,在梦中宋慈开窍,女尸是被烧红的铁钉钉入头顶而亡的。

  庄洁明:这是完全有可能的案例。高温能使血管凝结,组织收缩,血液流不出。我在北京门头沟区也碰上过类似案件,一死者被人用钉子钉入头部,钉子没有拔出时也没有血渗出。

  “鉴定”官职

  宋提刑干仵作自贬身价

  “我现在就把《大宋提刑官》当现代刑侦故事看。”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教授夏家骏对这部电视剧颇有兴趣。不过夏教授对剧中宋大人到田间地头验尸的剧情有些看法。

  夏教授介绍,宋慈是提点刑狱司的官员,不可能带着一男一女四处亲临现场查案。提点刑狱司是路一级的衙门,负责的是司法监察。路是宋朝的一级行政区划。比现在的地区大一些,比省级要小。一路的辖区包括若干个州、县,少的有几个,多的有十几个。州县的刑事案件都要上报到提点刑狱司进行审查。提点刑狱司的主管官员称提点刑狱史。“这提点刑狱司管着这么多州、县,提点刑狱使到处亲自查案的可能性很小。尸体刚刚埋了,他就已经到现场了,也不太可能。除非有特殊的情况奉命查案。”

  夏教授介绍,宋慈进士出身,是从底层做起的官员,曾经有过办案的经历。但他出任提刑后的日常工作一般是在治所阅读上报的案卷。

  另外,作为朝廷命官到现场自己充当仵作也令人不解。夏教授介绍,“仵作在古代地位低下,是贱民。宋慈进士出身,干仵作的工作,与史实不符。”

  庄明洁老师与夏教授有相同的看法,“连仵作的儿子都不能参加科举。可是在梅县疑案中,卢知州竟然是仵作出身,这也是不可能的。”

  “鉴定”人物

  宋提刑史书上是好官

  根据史料,宋慈是南宋时福建人,生于1186年,卒于1249年。进士出身,曾经出任过主簿、县令、通判等职务。1239年,宋慈升任提点刑狱。这时,宋慈已经50多岁。电视剧意气风发的宋慈显然是提前升官了。

  不过,宋慈居官清廉刚正确有据可查。在出任广东提点刑狱一职后,宋慈调查了解到官吏多不奉法,积案甚多。宋慈立下规约,限期清除积案,8个月时间清出200多件案件。尔后,宋慈移任江西提点刑狱。淳佑年间出身湖南刑狱。

  宋慈死后,皇帝理宗为表彰他的功绩,曾为宋慈御书墓门。《洗冤集录》成书于1247年,是宋慈晚年的著作。

  链接·背景

  宋慈影响世界法医学

  宋慈撰写的《洗冤集录》被誉为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着,是中国法医学的里程碑。由于受限于当时的科学水平,其内容难免有错误。但整体而言,瑕不掩瑜,是一部符合科学精神的杰出作品。清同治六年,荷兰人首先将这本书翻译成荷兰文,传入西方。后又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影响世界各国法医学的发展极为深远。宋慈因此被西方人称作“法医学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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