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笔者认为,面对亡者的灵魂,这一“独到”的眼光,还是让人觉得不太厚道。
陪唱小姐所做的工作是不是一定可以称之为色情服务?确实,宾馆服务行业是色情业较为突出的场所,但是,不能因此推断在宾馆从事服务就一定是色情的。比如陪唱,虽然属于道学家们所不齿的行当,但离色情恐怕也还有相当一段距离。退一万步说,人都死了,非得给她们戴上一个“从事色情服务”的帽子吗?
也许,从陪唱小姐从事的行当来讲,确实在社会上被视为有伤风化,有些见不得阳光。笔者不排除有些年轻女性为人陪唱是出于贪慕虚荣和享受,但相信绝大多数从事这个行当的人是为生活所迫,不得已而为之。从她们自身来说,确实有点自轻自践,但作为一个“人”,无论她们从事什么行当,高贵也好,微贱也罢,人格上都是平等的,理应受到尊重。
我们千万别忘了,这些为世人所轻贱的陪唱小姐,也有喜怒哀乐,也有爱恨情仇,也是父母的心头肉,也是这个社会中的花草,和常人一样,她们有足够的权利按照自己的方式走完生命的路程。然而一场大火却将她们刹那间化为灰烬,这本就是十分令人痛心疾首的事。
尊重生命,理应是尊重一切人的生命。陪唱小姐葬身火海,首先应该反思、应该追究的是安全防范制度何以形同虚设,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何以淡漠,管理部门的监管检查何以懈怠,事故责任人何时能够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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