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是人,他们也常常不自觉地变成欲望与感官的生产者,知识权力的拥有者。他们稍有不慎,也可能成为社会上一些利益集团和政治集团的帮凶。但是,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人们也逐渐地从虚伪宏大的集体叙事摆脱出来,成为个体生命与官能的享受者。他们可能一方面在大学讲台上,深情地进行独立思想与知识传授的“布道者”,一方面又可能会以知识与手上不多的权力作为谋取钱财与食相的“市侩之流”。当然,作为公众我们并不会一味用无知且虚伪的“道德”作为对教授先生们的另一种期待。但适当的人格与法律“底线”,同样也要求教授们恪守。他们的“私人生活”,同样不能践踏法律的做人最起码的人格底线。
在研究生扩招的今天,教授们的权力越来越多。他们拥有专业命题的权力,他们拥有挑选经济地位较高或美色较好的学生的权力。试题泄露,似乎在今天已经是一个大家心照不宣的秘密。关键你是否有关系或能力联系上某位教授,和那些要报考的导师。这样一来,教授们,导师们一下被众人瞩目。他们受着经济利益或者其它欲望的驱使而失控,视人格与法律的底线于不顾,冒然做出了一些让社会、考生失望的事。他们的坠落,是对教师人格与道德自律的诋誉,也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
在我以前读大学时,文学院就有某些领导公然收受权贵阶级背景的学生金钱,使得一些有着较好的条件的学生不能顺利被“保研”;也有我的同学被那些整天在学术界“穿越”、“否定”这个那个,以研究什么“大话文学”的教授们公然以“考博”所胁迫,以无奈的肉体作心灵沉重的代价获得了“读博”的通行证。试题上的 “知识”,完全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教授们对责任、法律的“戏言”,考场上的规则变成“一纸空文”。而这些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试图通过自身的人为努力的考生而言,是何其的不公?
欧阳林利用自己出研究生专业专题的机会去胁迫考生的事被捅出来,也是考生自我保护的一种措施的体现。虽然,这样的女孩子前提是不能被破格录取,或者说欧阳林不愿意“帮忙”迫不得已的“泄愤” 而已。然而,这样的“举措”为一些拥有特权的教授们不言自明地敲响了的“丧钟”。你在行使逾越的身份认同时,你就可能意味着你同普通身份的人犯错,甚至触犯法律的可能。这同一些被包养的情妇们拖下水的“贫官污吏”的下场是一样的。要回避这样的结局,就不得不慎之又慎手中的特权,是谁赋予你们的,你又应该为谁负责。
教授们慎对“下半身”思考,也迫切地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放在我们的面前。他们在接受国家、社会、公众赋予的权力时,他们就应该认同老师最其码的人格与法律认同。这一“杆秤”不得不放平。稍有不慎,便会出现“船覆人亡”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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