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已快用尽绝招 还能在加拿大赖多久?(图)
法学专家称最快到明年四五月份赖昌星将用尽所有的诉讼程序
随着女贪官杨秀珠被荷兰警方抓获、中荷警方及司法部门就杨的引渡、递解等司法事项进行紧张磋商,另一个备受关注的人物再次走进人们的视野。这就是一直赖在加拿大“避难”的赖昌星。
1999年潜逃到加拿大温哥华的赖昌星,今年4月14日在加拿大温哥华联邦法院就其“难民资格”的上诉进行聆讯。当天,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赖昌星申请“难民资格”的上诉。这使得赖昌星企图获得难民资格的梦想第三次破灭。
赖昌星为什么会在加拿大“赖”这么久?他还能继续“赖”下去吗?赖昌星最终能不能被遣返回国?
“赖昌星的难民申请已经三次被加拿大移民部门和联邦法院否决了。他的难民招数已经用尽了。我们一定能够将他递解归案并绳之以法。”面对记者的提问,中国国家公安部前部长助理、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前局长、国际刑警组织终身名誉副主席朱恩涛直言不讳地说。
打难民官司“赖”到今天
赖昌星得以“赖”在加拿大堂皇的理由,是打“难民资格”官司。但如今,他即将技招用尽。
1999年8月携家人以游客身份潜逃到温哥华的赖昌星,从2000年7月开始向加拿大政府提出难民申请。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2001年7月,赖昌星向加拿大难民委员会裁判庭提出诉讼,要求加拿大承认他的难民身份,从此开始了漫长的诉讼程序。2002年6月21日,加拿大难民委员会裁判庭裁定赖昌星“不可信和有严重理由去考虑赖昌星犯下严重的非政治性犯罪”,赖昌星首次难民申请被驳回。
2002年8月26日,赖昌星又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议,要求联邦法院撤销难民裁判庭的裁判。2004年2月3日,加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司法复议的要求,但允许其继续上诉。此后不久,赖昌星上诉至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
今年4月14日,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赖昌星提出的所有要求,将赖昌星提出上诉的理由全部否定。
赖昌星就是利用加拿大的诉讼程序,接连不断地打官司,从而得以一直留在加拿大。在诉讼程序没有结束前,加拿大移民部就没有办法将其驱逐出境。
外界估计,赖昌星还有两招可以利用。
第一招是上诉至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上诉法院的审判结果宣布后,赖昌星的律师就表示,要在60天内上诉到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学专家认为,最高法院有99%的可能不会受理赖昌星的上诉,因为在加拿大,每年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的案件很多,最高法院必须考虑该案件是否有受理的价值。赖昌星难民案从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定来看,作出裁定的3位法官没有任何分歧,其所有的上诉理由也都被驳回了。在这种情况下,最高法院受理赖昌星的上诉可能性极小。但是,从赖昌星提出上诉到最高法院作出不受理的决定,至少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
第二招,也是最后一招,就是在遣返前的风险评估后再次申请司法复议。风险评估由移民部做出,对赖昌星被驱逐出境后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风险评估又要花上大约半年。如果评估的结果对赖昌星不利,他还可以向法院提出司法复议,要求法院撤销移民部的评估结果。
加拿大移民部14日当天已经对判决结果表示欢迎,认为赖是畏罪潜逃的嫌疑犯,而不是难民。这就使移民部方面对赖的认定不再存在悬念。
这样,最快到明年四五月份,赖昌星将用尽所有的诉讼程序。因此有法学专家预测,明年七八月份赖昌星将被逐出加拿大。
届时,加拿大对他的处理方式,据认为将是:遣返。
加拿大政府自身面临的压力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经济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力日益加强的今天,加拿大因“收容”赖昌星,已经给加中经贸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最直接的损失无疑是迟迟不能与中国签订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地位协议,即ADS协议。迄今,已有1/4的联合国成员与中国签订了ADS协议,而加拿大与中国关于ADS协议的谈判始于1999年,却最终丧失了与中国在旅游问题上潜在的有利交易。
外电评论认为,谈判的破裂成为加拿大在世界上增长速度最快的市场中逐渐丧失影响力的象征;同时,此事也反映出中国利用经济影响力来实现政治和外交目标的愿望。
由于未能从中国政府手中取得ADS资格,加拿大不能在中国发布旅游业广告,除商务旅行外,不能接受更多形式的中国旅游团。统计表明,从2002年到2004年,中国到加拿大旅游的人数逐年下降,然而去其他ADS国家的人数却在不断增长。
据加拿大媒体披露,中国政府原准备在2001年夏季与加拿大签署ADS协议,但是由于赖昌星的案子,中国在签署的最后一分钟抽身而退,导致双方谈判破裂。
赖昌星的“难民申请”已经三次被否决,他的难民招数已经用尽了。但外界还是有担心,赖昌星能不能被顺利引渡回中国,他还会不会突然人间“蒸发”,或得到某些国家的庇护,对此,有关业内人士表示,我们应该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不管他再耍什么花招和伎俩,终将逃脱不了被法律制裁的下场。赖昌星还能在加拿大“赖”多久,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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