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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新政凸显中央与地方行政矛盾

 2005-05-21 19:5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央社记者周慧盈北京二十一日电)中国政府最近三个月连下三道金牌以抑制房地产过热,政策信号愈趋明显,措施也愈见具体。但是北京舆论认为,地方政府是否落实中央政策以及两者之间的博弈结果,将是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努力能否成功的关键。

调控房地产市场显然已成为中国中央政府的一大政策重点,大陆国务院三月底发布“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四月底又提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八项措施,最近又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最新一期的北京中国新闻周刊评论表示,就政策意图来说,这三份文件一脉相承,政策信号明显,措施也愈见明确。引人注目的事实是,房地产新政出自中央政府之手,并对地方政府提出了严厉的要求。

据表示,房地产市场变化的收益与风险,在中国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并不对称。房市繁荣,哪怕是非理性的繁荣,都可增加城市官员的政绩以及城市政府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因此或明或暗、有意无意采取一些政策措施,推动地价与房价上涨。

此外,地方政府在制定房地产政策时,也倾向于最大限度的利用中政政府的鼓励性政策,却最低限度的遵守中央政府的限制性政策。

这篇评论表示,大陆部份城市房地产近年来的非理性繁荣,是地方政府放纵、甚至操纵的结果。

文章认为,地方与中央政府因所处地位、视野以及利益不同,在政策上存在分歧是很常的事,但是需要一种协调二者的有效机制,让二者的政策能够指向公共福利最大化。

不过,在中国,这项机制还不甚健全,各级政府之间,尽管在政治上高度集中统一,但在行政管理方面却相当分散;地方不执行中央的政令,中央似乎也欠缺有效的约束手段,即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政策”。

评论指出,运用宏观经济政策对大陆经济进行管理调控是中国中央政府的职权,不过由目前一些情况分析,中国官方最近对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努力能否成左疑□铟A应取于中央与地方博弈的结果,中央政府的政策正确固然重要,但是地方政府是否执行与配合,可能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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