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正: 我主张暴力革命

当有一群狼,进入了一个村子之后,它们屠杀了超过8千万人。这群村民,可以有两种抉择,第一种是所有的幸存者,以抱头鼠窜的方式,逃离自己的家园;第二种是所有的幸存者,拿起家里的武器,联合起来抵抗入侵者。

当狼进入到村子之后,人民必须有勇气,拿起武器来对抗它;换言之,对付邪恶的杀人者,人类必须有万全的准备,一旦邪恶的杀人者来犯时,人类必须有充分暴力反抗的准备。

1776年,美洲个殖民地,由于无法忍受英国政府的压迫与剥削,他们在华盛顿和大陆会议的领导下,成立了军队。当时殖民地发表了《独立宣言》,该宣言阐明了杰斐逊的革命理念: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追求幸福的权利……一旦任何形式的政府,变成了损害这些目的的政府,则人民有权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这种新的政府,必须建立在这样的原则基础上,并按照这样的方式,来组织起权力机关,以便在人民看来,它是最能保障他们的安全与幸福的。”

这份宣言,发表了5年之后,美洲个殖民地终于打败了英国。如果当时的美洲各殖民地,也高喊“和平、理性与非暴力革命”,那么美国就永远无法革命成功,也没有办法独立。

从下列三份文件的理念与精神,我认为人民有选择暴力革命的权利。这三份文件,即是1789年8月26日,法国大革命时所公布的《人权宣言》,其中宣称“主权在民”;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其中主张“人人生而平等”;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颁布《世界人权宣言》,其中宣称联合国,对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和价值以及男女平等权利的信念。

在民主与自由的理念,已经成为现代普世价值的今天,人类所有的政权,都必须建立在“主权在民”、“人人平等”、“尊重人权”的基础上,才具有存在的合法性。如果这个政权,违背了上述的基本原则,人民有权改变或废除它。

如果人民无法透过和平、理性与非暴力革命的方式,来改变它;那么人民有权用暴力的方式,来推翻它。换言之,选择和平与非暴力革命,是第一优先选择的方式;如果第一优先选择的方式,无法改变危害民权的政府,那么人民只好选择暴力的革命。

当一群狼正在屠杀人民的时候,如果人民对狼高喊:和平、理性与非暴力,那么人民能够制止狼的屠杀行为?如果和平、理性与非暴力的态度,不能够制止狼的屠杀行为,那么难道要人民忍受被屠杀的命运?这个轻易放弃保卫自己与所有人民的道理,实在说不通。

对付狼的方式,必须使用暴力,这种暴力是属于“自卫型暴力”,并非“不合理的攻击型暴力”。人类如果不能够区分这种差别,那么无异于狠心容忍邪恶与不义的行为,而却眼睁睁地看无辜的人民,接受不合理的死亡命运。

正义与邪恶,并没有相互妥协的余地;天使与撒旦,也没有相互宽容的可能;光明与黑暗,更没有相互共生的空间。同理可证,民主与专制,也没有相互妥协或宽容的可能。

一个对自由与民主价值,有高度信仰的人,绝对不会接受专制的统治;一个对人道关怀与正义价值,有深厚信仰的人,也绝对不会容忍专制政权的存在。专制不仅是民主的敌人,而且是自由国家人民的威胁;如果自由国家的人民,不能够同心协力,消灭专制政权的存在,那么自由国家的人民,就必须接受被专制政权消灭的命运。

如何区分合理与不合理的暴力革命?我认为,非常简单。凡是立足在主权在民、人人平等与尊重人权的暴力革命,就是合理的暴力革命;凡是违反上述原则的暴力革命,就是不合理的暴力革命。

如何检证是否是立足在主权在民、人人平等与尊重人权的合理暴力革命?其检证的方法,也十分简单。凡是暴力革命后的新政府,能够充分符合主权在民、人人平等与尊重人权理念者,就是立足点合理暴力革命;反之则不是。

例如,以华盛顿所领导的美国独立革命运动而言,它就是立足点合理暴力革命。首先他们发表了符合主权在民、人人平等与尊重人权的《独立宣言》;接着,在革命成功之后,有人主张让华盛顿成为皇帝,然而,华盛顿拒绝了这个建议;华盛顿选择了民主政治,被人民推选为总统,并且在总统两任之后,不再续任。华盛顿的做法,使美国独立革命运动,走向了民主宪政,其结果是良性的,因此他们所使用的暴力革命,是合理、合法与必要的。

中国1911年民国革命为例,国民党领导了新政府,最后竟然实行一党专制、反对住民自决、反对地方自治、反对公民直选、包庇特权与贪污腐败、反对三权分立(五权宪法违反三权分立的原则)、反对司法独立(司法院长由总统任命,不经国会同意)、反对联省自治(主张以武力统一中国)、反对妇女有投票权(违反人人平等的原则)等。这些充分违反民主宪政原则的做法,使民国革命成为立足点不合理暴力革命,实在令人惋惜。

以1949年中共革命建国为例,中共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共主张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实行一党专制等,并且继承了国民党反民主与自由的传统。由于中共这些违反民主宪政原则的做法,使中共的革命,也成为立足点不合理暴力革命,

现在的中共,已成为邪恶帝国的代名词;它是世界上现存最大的恐怖组织,也是世界所有专制政权的幕后支持者。中共自1949年开始至今,已经犯下了许多无法挽救的滔天罪行,例如,导致超过8千万人的非正常死亡、绞杀无数的婴儿、屠杀六四人民、屠杀异族、迫害民主异议人士、迫害宗教人士、官员贪污腐败、官员偷盗国有资产、剥削农民与工人、导致人民的贫穷与苦难、造成生态浩劫、严重破坏地球环境、影响地球可持续性发展生机等。

如果人类继续纵容中共的一党专制,那么无异于纵容中共压迫人权、侵害生态、破坏地球环境、断送地球可持续性发展生机。这样邪恶的政权,人类如果不尽快联手铲除它,难道要让人类集体走向灭亡的命运?

每当我看见一些中国的报道,我总会心里淌血。中国农民宁愿喝农药自杀,也不敢起来抗争;中国学生宁愿跳楼或卧轨自杀,也不敢起来抗争;中国没钱看病的妇女宁愿上吊自杀,也不敢起来抗争;中国下岗工人宁愿吃老鼠药自杀,也不敢起来抗争;中国矿工宁愿忍受矿难的痛苦,也不敢起来抗争;中国被拆迁户人民宁愿到天安门自焚,也不敢起来抗争;中国上访人员宁愿长期凄凉地住在上访村,也不敢起来抗争;中国的出租车司机宁愿忍受长期被剥削的命运,也不敢起来抗争;中国农村的妇女宁愿忍受超过人体负荷极限的劳动工作,也不敢起来抗争;中国农村人民宁可让子女去大城市忍受悲惨的童工命运,也不敢起来抗争。在中共一党专制的暴政下,为什么中国人民只能默默地忍受,这些非人对待的命运?

为了维护人类文明的爱与正义,为了将自由与民主的价值推向全世界,为了争取人类的平等与人权,为了尽快消灭人类邪恶的势力,为了铲除压迫人民的专制政权,我主张人类有使用暴力的权利,这种权利,完全符合人类文明的正义。

我主张的暴力革命,是全世界人民总动员的暴力革命,例如,全世界与中国的人民,每一个人,都是单独的暴力动员单位,只要保持不伤害任何人的原则,他可以用任何正义的手段,对付中共的专制政权。

所有的人,基于人道爱与正义的原则,都有权利使用这种暴力;使用暴力的目的,在于逼迫中共放弃一党专制,只要中共不放弃一党专制,人民就有权继续使用这种暴力。我认为所有的人,必须同心协力,消灭中共邪恶的文明,并且让中共的政权,永远在地球上消失。

基于人道的良心与正义立场,全世界人民没有对中共罪恶沉默的权利,全世界人民没有继续纵容中共暴行的权利,全世界人民没有对中共邪恶势力恐惧的权利,全世界人民没有对中共暴力政权妥协的权利,全世界人民没有不参加反共斗争的权利。

当中共使用那些残忍的手段,来对付无辜的人民时,我希望中国人不要再躲在远方,或者闭起眼睛,冷静地高喊:和平、理性与非暴力。难道所有的人,能够对那些无辜的人民,再次见死不救?


200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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