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贪官们的“最后疯狂”

在人们心目中,女性一般比男性更温和善良,可近年来媒体暴光的女贪官们的“穷凶恶极”,却丝毫“巾帼不让须眉”。博讯网5月13日列出了个名单,从蒋艳萍、焦玫瑰、杨秀珠,周开建、安惠君到韩桂芝,在她们身上,看不到女性的自然美,相反确是变本加厉的最后疯狂,她们搞腐败的恶劣手段与嚣张气焰简直让人心惊胆战。

蒋艳萍

蒋艳萍原系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副厅级)。 1992年11月至1999年6月,蒋艳萍先后担任湖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七分公司与六建公司经理。同时她还担任了湖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及省建工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在此期间,蒋艳萍先后15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874589元,并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蒋还先后13次侵吞公款724981元,并有 4936433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此外,蒋艳萍还出于为恒基公司谋取非法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2003年2月,蒋艳萍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与其所犯贪污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焦玫瑰

焦玫瑰,50岁,研究生毕业,辽宁大学法律系教师,致公党辽宁省副主委、沈阳市主委、沈阳市政协副主席,后调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院查明,焦玫瑰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头目刘涌等人财物,数额巨大,且利用职权将本单位公款非法占为己有。“慕马案”案发后,焦玫瑰先后被免去法院副院长、市政协副主席职务。2003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其受贿罪、贪污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

周开建

周开建在1993年至2003年间,利用先后担任上虞市建设土地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上虞市土地管理局局长、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39万元,个人实得33万元。此外,周开建多次挪用公款6450万元给相关公司用于经营活动。2004年12月,周开建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安惠君

关于安惠君案件,深圳市纪委的通报说,现已查明,安惠君1996年至2003 年在任罗湖公安分局政委、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有关人员所送钱物,共计人民币167.8万元、港币24万元、美金1000元,实物折合人民币 5万元;同时在车辆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中,先后收受供应商和承包商所送港币共计30万元。其实,这个案件的“新看点”在于“性贿赂”,沸沸扬扬的,早已经 “路人皆知”,不再啰嗦什么了!

韩桂芝

韩桂芝,生于1943年2月。1968年起,在大兴安岭林区工作。1988年,韩桂芝回到哈尔滨,先后任黑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等职务。2004年2月,韩桂芝被中纪委来人带走,3月份被“双规”。10月,中纪委给予韩桂芝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韩的卖官与受贿是惊人的,经过检方初步核实确定是8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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