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访印尼 法轮功学员被无理判决

4月23~25日,由于胡锦涛的到来,印尼法轮功学员的两次和平静坐请愿活动,都被警方前所未有的强行撤散,12名法轮功学员被扣留24小时。28日,雅加达南区初级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自行判决:法轮功学员半年内不得再去同样地点请愿,否则监禁两个月。国家人权独立组织机构称该判决违反印尼宪法,目前法轮功学员正准备向高等法院上诉。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参加印尼雅加达举办的亚非高峰会议期间,宣布将和印尼在今后三年把双方的贸易额提高逾40%,贸易额将猛增至二百亿美元。胡同时许诺将提供印尼一笔三亿美元的低利贷款。

据明慧网报道,在此之前,数位法轮功学员收到威胁性的电话和传讯,对方要求他们在胡锦涛访问印尼期间,停止各类请愿活动。电话或传讯语气都带有高度的威胁性,这使辩方律师卡托先生认定警方的反常行为与胡锦涛来访密切相关。

据悉,法轮功两次请愿都很平和理性。第一次是在亚非高峰会议大厦前面,第二次是在中国驻印尼大使馆前面打“真善忍”和“全球公审江泽民”等横幅,演示酷刑以揭露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并进行集体炼功。卡托律师声称,许多印尼民众,包括他本人,很熟悉法轮功向来是以和平方式进行请愿示威。卡托还说,印尼法轮功学员为声援停止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的残酷镇压而和平请愿,类似的揭露迫害行为是一种壮举,是符合印尼国家宪法所赋予的每个公民的自由言论权。

法院初审时,警方先控告法轮功学员犯了“干扰公众秩序”,后来在法官提示下,警方改成 “占用绿化地带空地”并以此定罪,并于28日上午在所有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宣判。目前该案引起国际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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