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透露,覃辉经营的著名“天上人间”夜总会是他重要经济来源,高峰时期每年会有600至700万元的盈利收入,即使到目前仍有300万元的盈利。但调查发现,截止2004年底,根据覃辉公布的资料显示,“天上人间”夜总会奇迹般地从昔日的“聚宝盆”,一下子变成如今的“赔钱货”。
首先要揭开覃辉与“天上人间”夜总会的复杂关系。北京长青泰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便是“天上人间”娱乐夜总会的注册人,而北京长青泰公司又是由深圳市名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95万美元(占75%股份),但深圳市名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质控制人正是覃辉。根据工商资料,北京长青泰公司由覃辉的卓京商贸与长德(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是1999年1月12日获批,当年4月投产开业的。
不可思议的是,从北京市工商局的年检资料看,北京长青泰公司的收益之低超乎想像。
2001年度,公司的销售收入是3096.63万元,净利润4.86万元。
2002年度,公司的销售收入是3251.93万元,资产总额5030.07万元,负债总额4677.43万元,利润总额与净利润均为42.67万元。
2003年度,公司的销售收入是2716.65万元,资产总额5132.4万元,负债总额4927.88万元,利润为负,亏损148.13万元。
以上不难看出,“天上人间”夜总会在短短的1年之间,竟然从净利润42万多元变成净亏损148万多元。而覃辉的“卓京投资”也在2年之间从净利润249.6万元变成净亏损18.8万元。这不是甚么巧合,唯一的解释是覃辉采取虚报手段,疯狂偷税漏税!
对此我们不仅要质问,国家税务机关到底在干什么?建议国家税务迅速采取行动,绝不能让覃辉这个违法犯罪分子和社会蛀虫漏网,覃辉必须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 关键字搜索:
- 重大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