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台居留 中国人要捺指纹

〔自由时报记者范正祥、黄维助、李欣芳╱台北报导〕台湾入出境管理局副局长吴学燕昨天指出,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中国人士来台团聚、居留或定居者,必须按捺指纹建档,预计七月一日起施行。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条文经总统于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公布,其中第十条第一项明文规定,中国人民申请进入台湾团聚、居留或定居者,应按捺指纹并建档管理。

至于外籍人士入境台湾应否捺录指纹,境管局还在研议,吴学燕说,这是为了实行国际机场自动查验快速通关系统,拟比照二十七个先进国家的方式,外籍人士到台湾时,如果他们愿意走自动快速通关系统节省时间,可以自愿捺录指纹,就可以自动通关,如果他们不愿做这件事情,可以不按,走现行通关,最快二○○七年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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