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经福安市消协调解,她领到了奶粉经销商王某支付的3300元赔付款。
今年3月27日,福建福安市城阳乡农民郑容莲家的母猪产下21头猪仔,成活20头。
因为母猪奶水不够,4月9日,她托村里一位老农在市区王某开的副食品店,买了5包“正蒙”牌儿童成长奶粉,用于喂养仔猪。郑容莲说,4月12日中午,她舀了两勺奶粉泡了一碗喂仔猪,当晚也喂了一次,晚上一些仔猪一直腹泻。翌日,她又喂了一天,整批仔猪都在腹泻。
17日起,仔猪接连死亡,到22日上午,已死了7头,其余的也呈病态。当天,郑容莲走进消协,向奶粉销售商讨说法,要求赔偿1万元。
受理投诉后,消商人士发现这些奶粉包装袋上打的生产日期为2003年10月1日、保质期为12个月,至今已过期一年零三个月。销售商王某称,此批奶粉到期后,她已下柜没再销售,是村民来买时说要便宜的、用于喂猪,她才到仓库里拿出来的。
4月22日,福安市兽医站专家驱车赶到现场勘验。经诊断,仔猪患上白痢病,系大肠杆菌引起。他还说,这与喂食过期奶粉有一定关系。
在湖南一名婴儿因食用该奶粉出现营养不良、头颅增大情况后,卫生部日前发布公告,要求各地卫生部门立即就地封存该品牌奶粉。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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