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警匪一家 草菅人命

黄建龙是昆明铁五中物理教师,一九九三年留职停薪,在昆明卷烟材料分厂任副厂长。这是一家由昆明高等公安专科学校创办的制造卷烟嘴棒的工厂,厂长李贵生是该校的一名高级警官。该厂位于昆明市官渡区日新办事处,在昆明机场附近。

由于黄建龙了解李贵生运用金钱和性贿赂各级官员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与李贵生亲信供销部长董国志意见不和,一九九五年元月十三日,李贵生用非法获得的七七式手枪,指使董国志将黄建龙杀害,时年四十六岁。

黄建龙死后,其家属向所属地机场派出所报了案。经派出所侦讯后移交官渡区检察院。几天后,官渡区检察院将案犯释放,至今李贵生和董国志一直逍遥法外,有恃无恐,黄建龙家属竟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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