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役实录 (2) (组图) 中共镇压以来 法轮功走过的路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
马三家劳教所因其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穷凶恶极的罪行而恶名昭彰。在一桩许多家媒体都有报导的事件里,他们将18名女性学员的衣服扒光,丢进关男性罪犯的牢房里。也有报导指出,这间劳教所里发生多起法轮功学员集体死亡的事件。

马三家劳教所是一间法西斯主义集中营,其目的是奴役囚犯、榨取劳力以获取利益。囚犯们必须在极恶劣的环境下长时间的工作。马三家劳教所女子区的主要“生意”是纺织生产。被拘押的囚犯不仅分文未取,她们的工作量和工作时数更是直逼“提升生产力与利润”的极限。第一女子劳教所即外界人士熟知的“沈阳益华衣物工厂”,其产品中有外销商品,如休闲服、运动套装、和睡衣等。她们制造的手工艺品也会外销出去。她们也为个体商贩制造产品,如沈阳市的“五爱市场”。他们的生产线包括了名牌运动服,也有品牌名称叫做“佳缘”的羽绒服。

在劳教所里,年龄从14到60岁以上不等的法轮功学员都被迫做苦工。他们一天固定要被迫工作14至16小时,全年无休。有时候碰到大量订单的话,他们便被迫连续工作36小时不休息。劳教所里的狱警对囚犯们的工作量握有完全的掌控权,为了压榨更多的工作,他们便随意剥夺囚犯的午餐、晚餐、或睡眠时间。

法轮功的学员们生活在最不人道的环境里。劳教所里没有浴室,学员们不准刷牙、洗脸、冲澡、或者换洗衣物;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有限制。食物的份量很少,而且常常都已经馊掉了。恶劣的环境与超量的工作严重损害学员们的健康。许多人双腿肿胀,月事反常;有些人更因为长时间被迫坐着工作,甚至臀部都萎缩了。更有些人因为过度操劳,工作到一半便昏倒了。然而,不论他们身体状况如何,不管他们健康情形怎样,他们都还是得继续做苦工。

1.被迫制作外销成衣
周艳春(Zhou Yanchun):女,33岁,沈阳抗生素厂104车间化验员 (后因其修炼法轮功而遭非法开除),家住辽宁省沈阳市新城子区海王街建工委,身分证号码:210113680412642。

1999年10月14日,周艳春女士前往北京向中央政府请愿,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时,遭到公安逮捕。于10月31日被关进马三家劳教所。
在劳教所里,周女士被迫为“兴华制衣场”制造外销商品,如衣服、手工艺品、刺绣等。她被逼每天从早上6点做到晚上9点,有时候还加班到半夜,不但没有休息、没有周休,更是一点补偿都没有。她的双手经常是肿的,满布出血的水泡,手指关节也因工作辛苦而疼痛,但吃的却仅是一点点发酶的玉米面大饼子。她的健康急遽恶化,由于长时间的工作以及处于恶劣的环境,她的脸部和眼睛肿胀,腰疼得厉害。就算如此,她还是得不到任何休息。她只要一因疲累而倒下,或显露出任何疲态,都会遭到狱警以电棍伺候。

2.被逼长时间制造外销商品
法轮功学员,包括刘凤梅(Liu Fengmei)女士、崔亚宁(Cui Yaning)女士、谢宝凤(Xie Baofeng)女士、董桂霞(Dong Guixia)女士、姜伟(Jiang Wei)女士、徐氏2姊妹、李平(Li Ping)女士、罗丽(Luo Li)女士、李英轩(Li Yingxuan)女士、李泽梅(Li Zemei)女士、白淑贞(Bai Shuzhen)女士等人。
这些学员们被迫从早上6点工作到半夜12点,制造外销用的衣服、手工艺品、与刺绣。她们没有休息、没有周休、没有任何补偿。有时候她们被迫连续工作36个小时不休息。从2000年3月7日至12日,由于顾客订单下得急,她们得赶着生产一批马上要运到国外的货。2000年3月11号当天,她们被告知要加班赶工,便从2000年3月11日早上6点半一路不眠不休地做到2000年3月12日的下午4点钟(总共33.5小时)。既使如此,她们还是未能于3月12日完成分派的工作。狱警便不准她们吃午餐,以示惩罚。此外,狱警还毒打、使用电棍对付这些学员。

3.被迫连续工作31个小时不停歇
法轮功学员们被拘禁于马三家劳教所女子第一所第三队。
2001年3月7日,劳教所女一所的第三队拿到了一批黄色的尼龙丝布料,是拿来做外销休闲服用的。被拘禁于这一队的法轮功学员受命得在5天内做出300件衣服来。狱警强迫学员们从3月11日上午8点半工作到3月12日下午4点,总共不停的工作了31.5小时。学员们整整一天一夜不准离开裁缝机和工作椅。狱警们完全无视于她们的疲惫与饥饿,还不断地出言威吓、咒骂、外加殴打,强逼学员们继续工作,狱警甚至强制不让她们吃饭。


马三家部分奴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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