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动作多 被指不符和谐社会要求

中国宣传部门近日做了多件甚具争议性的事情;这包括禁止河北青年“聂树斌”十年前被误判死刑的冤案、查禁小说《为人民服务》、以及实行新闻报导实名制等。有一种意见就认为,中宣部的做法,并不符合中共总书记胡锦涛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中共中宣部近日下达通传,不许媒体再报道之前引起争议的聂树斌案。话说河北青年聂树斌十年前因强奸杀人案被执行死刑;可是,今年该案真凶却因另一案子落网,并招认了当年的恶行。这件冤案被披露后引发轩然大波,相关新闻报导和评论在国内大小媒体上铺天盖地,社会各界关注案件的进展,而中国公安部近日就此事作出批示,受害者家属也正式申请国家赔偿。

中国的冤案引发中国政府司法改革,在新领导上台后已出现过一遍。2003年中国曾经爆出“孙志刚案”,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广州街头因为没有关居住工作证明被公安带走,他在拘留期间被人打死。有媒体把事件披露,结果中央领导取消了不受欢迎的“收容遣送制度”。因此,有中国观察家指出,聂树斌案有机会成为另一起促成中国司法改革的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中央领导中,一直有人支持中国最高法院收回地方法院的死刑判决权,让冤假错案出现的风险减低。中国总理温家宝较早前就在两会后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虽然现时中国国情还不能废除死刑,但将用制度来保证死刑判决的慎重和公正。他同时表示,中国正着手进行司法制度的改革,包括将死刑的核准权收回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早前也明确表示,死刑覆核权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收回。

可是,与此同时,似乎也有另一股力量跟温家宝的想法在抗衡。有消息指出,中宣部近日发出紧急通知,下令国内媒体不得再报导聂树斌一案,论坛也不得讨论有关消息,显然有意为聂树斌事件降温。而21日登陆国内官方网站新华网和法制日报网的论坛上皆已删除此案有关的讨论帖子。

所谓野火吹不尽,春风吹又生。3月23日,中国媒体又报道了另一冤案。河南《今日安报》报道,2005年3月15日,河南省检察院和鹿邑县检察院向被指涉及几起入室抢劫盗窃案而服了13年刑的囚犯胥敬祥宣布:由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检察机关决定对他不予起诉。紧接着,监狱宣布无罪释放胥敬祥。此案让中国基层司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再次成为焦点。

有一种分析指出,中国要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是客观讨论事实,针对问题改良制度,而不是不断遏制舆论,让百姓的不满长期抑制而最后爆发。十五年前中国发生的六四风波,其实就说明了民意要疏导而不是打压。把聂树斌案的讨论封杀了,司法制度无法改良,最终对中国的和谐社会实在没有帮助。

与此同时,中宣部又下达通传,不许国营书店售卖小说《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曾经获得中国文学界名声响亮的“老舍文学奖”的作者阎连科的中篇小说。该书内容是关于中国部队一个在师长家担任勤务员兼厨师的士兵跟师长夫人的婚外恋。在小说中,师长家中有一块上面写着“为人民服务”的木牌,而师长夫人一开始就是通过变动这块木牌的位置来召唤她爱上的那个勤务员兼厨师。因为 “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已故领袖毛泽东的一篇演说的题目,当局认为题材过于敏感而将之封杀。

另外,中国宣传、广电和新闻管理部门最近推出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其中有一条规定要求新闻报导发表时要注明记者真实姓名。可以预见,这个规定会让不少记者在披露敏感题材时“不敢造次”。

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好政府立法工作,重点加强完善宏观调控机制、应对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立法。不过,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讯息的流通是十分重要的。足够全面的信息,才可让领导作出正确的决定。中宣部的做法,无疑让中央领导层在决策时增加了困难。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较早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谓的“和谐社会”,就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等方面。中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有批评指,中宣部近日的举措,不符合胡锦涛所提“依宪治国”之余,对构建公平正义,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也没有好处。

亚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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