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中国民主建政行动纲要》 惊现

中国民主运动2005年澳洲大会于3月19日至21日在澳洲悉尼召开。本台记者采访了原北大法学系教授,贵州法学院院长,著名自由主义法学家袁红冰教授。袁教授谈到,在他2004年7月流亡到澳洲之前,偶然得到了一份《联邦中国民主建政行动纲要》。这份纲要是国内近百位法学界、法律界人士冒着失去自由的危险,在秘密状态下,历时数年拟定的。

本台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袁红冰教授。“联邦中国议会的选举实际上是大陆内部的将近一百多名法学家、法学界和法律界的人士, 他们通过好几年的、秘密的、互相的探讨、研究,最后秘定的这个行动纲要。这个行动纲要的全称叫做《联邦中国民主建政行动纲要》。联邦中国议会的选举,是它整个行动纲要中的,我认为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它的想象力, 它的实际的操作的可能性, 一旦实现了以后,对中共的专治统治的合法性的剥夺,从这些角度看呢, 都是极其有效的。

袁红冰教授接下来谈到了中国政府的执政合法性。 “ 中共现在的统治是没有任何合法性的。按照现在法律规定是没有合法性的。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联合国的人权宣言第21条,它规定了,它的核心内容就是主权在人民自己。任何权利的基础必需是人民的意志。而人民的意志必需得通过定期的、自由而坚持的选举得到体现。那么中共统治中国现在55年,它是靠着暴力夺取的政权。同时还要靠国家恐怖主义来维持它的政权。人民利益在中国从来都没有通过选举得到真正的表现。中国是从来没有过自由而真实的选举。如果在联合国人权宣言的意义上,中共现在的统治是没有任何合法性的。那么联邦议会一旦选举,就意味着我们实践了人权宣言第21条所规定的现代法制精神。那么这也是中国大陆所产生的第一个具有合法性的政治权利组织。”

接下来,袁教授谈到了目前成立联邦议会的意义,以及它所能够起到的一些作用。“联邦议会目前是通过民选组成联邦议会。联邦议会主要是做政治实践。第一件事是要立宪,第二是要创制各种基本法。通过宪法和其它的基本法律,使一个自由民主的联邦中国先从法律的意义上,使它成立起来。那么这样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新的中国,对共产党的极权专治统治,会产生极大的政治挑战。另外它还要做的事情就是,发表一系列的决议案来维护中国人的人权, 中国人民的各种各样的人权,包括农民的、农民工的、下岗工人的、维权人士的、异议人士的、法轮功的、基督教徒的等等所有这些人的权利。它都要通过这个法案的程式表达出他的意志。而且这种意志,由于议会本身是人民选举产生的,因此它就具有当然的合法性。它应该得到许可。通过议会可以选举出一个总检查长,由总检查长对中共极权统治55年来所犯下的各种各样的反人类罪行进行调查、提起公诉。同时联邦议会还要选出联邦大法官,对检察官所提起公诉的案件,按照公开的正当的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书要送达联合国,送达各国政府和各国议会。请出各个国家对这个判决的执行提供司法决定。议会可以做一系列这样的事情。

接下来袁教授谈到了有关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资格问题,以及它的选区。“联邦中国它的选举范围,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范围主要有这么几个。第一个就是大陆地区,第二个是蒙古地区,第三就是新疆地区,第四就是西藏地区,第五就是台湾地区,第六是香港地区,第七是澳门地区,第八就是海外华人。需要特别说明的就是海外华人。因为按照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规定,每个人都有选择国籍的自由。而双重国籍也是国际法上已经得到承认的一种正式的法律实践。因此海外的华人只要他愿意选择联邦中国的国籍,哪怕他已经加入了外国国籍,他都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那么海外的那些没有加入外国国籍的,仍然保留中国国籍的这些人呢,当然就更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那么通过联邦议会的整个的选举过程,实际上我们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袁教授接下来谈到,当中共垮台之后,联邦议会就会组成中国新的政府取而代之。在目前的情况下,中国大陆的投票率不会很高。他说如果十三亿人当中,只有一个人参与了投票,那么中国联邦议会就具备了十三亿分之一的合法性。“ 中共一旦倒台以后,这个联邦议会所设立、设计的这些东西,肯定都会实现。当然,那时候要在一个更加广阔的范围内,进行普遍的民主选举。因为目前投票率,由于中共肯定会剥夺大陆民众对联邦议会的投票,所以现在投票率可能不会很高。我们通过网上可以进行投票。但是香港地区、西藏的流亡政府和它的人民、台湾地区,我估计这些地区,包括海外华人,投票率会比较高。所以将来等共产党崩溃以后,我们会重新组织一个更加广泛面向人民的投票选举,重新选出联邦议会。


(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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