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女性没有堕胎的权利

据美联社2月28日联合国报导,就在联合国决议正式通过女权平等十年之后,美国现在要求召开另一个会议,澄清女性并没有堕胎的权力。

星期一召开的联合国高层会议共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六千个提倡女性主义团体参加,会中审视这些国家在执行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妇女会议中为了达成两性平等所决议的150页的行动纲领时采取了哪些行动。

但就在会议正式开始前的一项非正式协商会上,美国提出要首先讨论堕胎的问题。

负责组织这项会议的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The U.N. Commission on the Status of Women)起草了一份简短的声明,重申北京行动纲领的内容,希望在星期一的首次会议开始之前达成共识。

但在星期四举行的一个非正式私下会议上,根据几位参与会议的人员表示,美国无法接受这份声明书,因为他们关注的是北京在行动纲领上将堕胎合法化。

星期五,根据美联社获得的资料,美国对这份声明草案提出一个修正案,内容将重申北京行动纲领的决议及声明,但北京必须确定不会再创造任何新的国际人权,也不会将堕胎权加入。

美国驻联合国发言人理查-格雷内尔(Richard Grenell)说:“这些修正与美国政府的观点一致。”

1994年联合国在开罗举行的世界人口会议中,出席代表们确认堕胎是一个各国政府应该要面对的事实,关系到大众健康问题。隔年在北京,代表们又更进一步要求政府重新审理处罚妇女堕胎的法律规定。

这份建议的修正案反应出美国总统布什在堕胎问题上的立场比较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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