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正:《反分裂国家法》
《反分裂国家法》我小时候,住在台北中和乡飞驼二村,那是一个眷村,所谓的眷村,就是1949年国民党战败后,军人眷属在台湾聚集的村子。在这种村子里,你可以听到中国各省的方言,也可以接触到来自中国各省的人,由于历史的原因,他们被迫住在一起。
我记得,住在眷村时,我们有一大群小孩子,每天晚上,都会出来嬉戏;那是一段快乐幸福的童年时光,无忧无虑,很令人怀念。我们经常玩的游戏,如捉迷藏(躲猫猫)、官兵捉强盗、骑马打仗(人背人打仗)、杀刀(用手代替刀,互相攻击的游戏)。
在那个资源匮乏的时代里,我们没有玩具,只能凭想象,来创造游戏。但不论什么游戏,我们都必须要分国,所谓的分国,就是小孩子们,分成对立的两派国家;类似于中国人所说的分伙或分组。
这种分国的方式,完全按照小孩子们的自由意志,没有任何强迫的行为。我们每一次玩不同的游戏,每一次都按需要分国,因此每一场的游戏,分国的成员,都不相同。由于这种分国的模式,使我对人类国家的观念,有了初步的了解;没想到这种理解,竟然成为我对国家定义的具体概念。
长大之后,我接受了国民党专制的教育,没想到这种教育,竟然使我对国家的概念,越来越不清楚了。在这种教育体制之下,所谓的国家,就是中国,就是应该由国民党统治的中国;在这种国家的概念之下,大中国主义与大汉沙文主义,成为国家的核心概念;而所有的人民,成为了国民党企图,建立虚幻国家意识的工具。
当时,所有台湾的学生,对国家的概念,就是“消灭万恶的猪毛匪帮,恢复大中华”。所谓的猪毛匪帮,就是由朱德与毛泽东,所领导的共产中国。我还记得那时,我的志愿,就是当蒋总统;我以为蒋总统,是一个职务。后来才知道,所谓的蒋总统,就是以蒋介石为领导的万年总统,他是民主宪政的敌人,也是中国人的耻辱。这个蒋总统,当不得!
当我到达美国之后,接触了中国留学生,才知道国民党与共产党,都是一家人,也是一个模子。他们都用“灌输大中国主义”的方式,来教育人民。这种教育,充满了各种的谎言与暴力,也充满了各种诡论与神话。
这个诡论与神话,就是大中国主义与大汉沙文主义,它是压迫异族、破坏人类和平、专制主义化身、民主宪政敌人等的主义;具有反道德、反人权、反人类、反生命、反自然的特质。这种可怕的主义,使中国人成为人类最邪恶民族。
传统的国家观念,是由具有相同,民族血缘、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文化等的人,所组成的国家。然而,这些概念,只能作为国家的充分条件,而不能成为国家的充分必要条件。从人权的观点,国家的核心条件,应该是人民的共同意志,或者人民共同的价值观。
例如,美国与瑞士,他们都是由不同民族与文明的人,所组成的国家;虽然如此,但是他们信仰相同的“自由与民主”理念,因此组成国家。
从现代国际法的观点,国家必须具有四项基本要素,即人口、领土、政权与主权。从这个观点可知,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人民,都可以透过人民自决的方式,建构上述国家的基本要素,而后成为国家。这种人民自决的权利,属于国际人权的范畴,是现代民主宪政保障的权利,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否定,否则便是违反了民主与人权的价值。
例如,西藏、新疆、内蒙、台湾、宁夏回族等民族,有权脱离中国独立;琉球人民,有权脱离日本独立;北爱尔兰人民,有权脱离英国独立;车臣人民,有权脱离俄罗斯独立。
人民的共同意志,就是人民自决的权利,也是人类形成国家的自由机制。从人类历史的事实,可知许多国家,都是按照这种方式,所成立的。例如,中国古代有上万个国家、先秦时代有七个大国、汉后有三国、唐后有五代十国等。
这些例子,说明了国家的可变性。所谓国家的可变性,系指人类可以透过自由意志的组合,成立一个大国家;人类也可以透过自由意志的组合,成立一个小国家。国家的大小,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地方,在于国家是否能够提供,一个幸福与快乐的生活环境?
以我父亲为例,他今天85岁,也算是高寿了。他告诉我他的故事,当中国抗日战争时,他为了保卫国家,毅然投笔从戎,参加抗日战争,成为抗日的英雄。抗日战争结束后,他莫名其妙地被政府安排,参加国共战争;又莫名其妙地与政府,逃到台湾。到了台湾之后,他被台湾当地的人,成为“外省人”;1988年国民党开放探亲,他返回中国故乡,竟然被乡人,称为“台胞”;后来,他到美国与我住在一起,又被别人成为“华侨”。他很想要搬回中国故乡住,但是客观的原因,却无法容许他有这个念头,因为他会被列入“农户”,然而我父亲,并不懂得如何耕田,因此他没法在中国住。
我父亲告诉我,他一辈子都在流浪,他一辈子都搞不清楚国家与国籍的概念;他为了国家,打了一辈子的仗,最后才发觉“国家是空的!”,只有老百姓的幸福与快乐,才是真正的价值。我父亲活了大半辈子,才悟出这个道理,是不是很笨?
现在我父亲,选择永远住在台湾,成为一个真正的台湾人。他学会了爱台湾,因为不论世界多么大,中国如何崛起,都没有人在乎他的死活,只有台湾才爱他,台湾提供了“全民健保”(不论多大的病,只付很少的费用)的福利,让他能够安心度晚年。原来一个国家的本质,就在于爱不爱人民、能不能充分照顾人民?如果一个国家,做不到这一点,那么国家对人民,有什么意义可言?
我认为,所有的国家,都是人类文明的神话,它唯一存在的合法性,就在于是否能够提供人民一个有尊严、人权、自由、平等、快乐与幸福的生活环境?如果它无法提供这个价值,那么这个国家,便没有任何存在的合法性!
以专制国家为例,由于它是一小部分人,独占全民的利益;这种模式的政权,绝对无法为人民,带来尊严、人权、自由、平等、快乐与幸福的价值,这样的政权,绝对没有存在的合法性。此外,有许多的证明,专制国家具有反道德、反人权、反生命与反自然的特质。这种政权,是人类邪恶政权的代表,它应该尽快被人类消灭,否则一定会危及全人类的安全与幸福。
我父亲爱了一辈子中国,也信仰了一辈子的大中国主义;最后才发觉,原来他所爱的中国,早就被大中国主义所绑架,并且沦入了永恒的专制命运之中。这种包含有大中国主义的国家概念,实际上是支持专制文明的国家意识;最后所有的中国人,都成为黑暗宇宙之中,飘零的花朵,没有国家的根,也没有希望和未来。这就是我父亲,对国家观念,最后的结论。
在一个不公不义的国家里,人是没有尊严与权利的,与其成为国家的牺牲品,还不如个人坚守良心、正义与做人的最基本道德底线。在这种黑暗的国家里,一个人能够维护其尊严与权利的方法,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一个人成为一个国家”。用这个个人精神自主的国家,来对抗巨大国家的邪恶与不义,这就是目前在中共统治下,有良心知识分子的命运!
在国家神话的牢笼里,所有的人,都是笼子里的动物。人类如果不能以自由、平等、民主、人权、快乐、幸福等的价值,来建立有人道关怀与人性尊严的国家,那么人或者还有什么意义可言?
有时候,国家或民族的神话,会成为欺压其他国家或民族的工具。在这种不公不义的国家或民族神话里,人类唯有透过人性的反省与人道的关怀,才能够看清楚,人间的公理与正义,否则人类会成为,国家或民族神话的牺牲品。
在这一方面,人类有许多的宗教,比较能够看清楚,这些问题。因为在他们的宗教立场,这个世界的关系,只是人与神的关系。神就是爱,人是神所创造的存有;换言之,每一个人,都是按照神的意志,所创造出来的唯一存有,因此每一个人,都具有绝对的完美性与独特性;这种完美性,绝对不容许,任何人随意伤害,也不容许,任何人随意侵犯他的尊严。
从这个观点而论,国家只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依托工具;国家没有权利压迫或侵害人民的权益。换言之,国家与人民的概念,类似于衣服与人的关系,国家是衣服,人才是衣服的目的;人类没有权利,用国家的观念,将人民化为工具,并且成为国家意识的牺牲品!
然而,很不幸地,很多国家的人民,都是这种国家工具的牺牲品。例如,中国为了统一台湾,制定《反分裂国家法》。这种《反分裂国家法》,就是大中国意识的产物,它不容许其他民族,追求自由与民主,也不容许其他民族,追求快乐与幸福。
它是一种反人类的意识,也是一种反人道主义的做法,因为反对人民自决,就是反对人的自由意志,也是反对人尊严与权利的行为。
我认为,《反分裂国家法》,可能成为未来世界大战的导火线。如果中国人民,不能够充分警觉,它的不公、不义、严重性与危害性,那么就是人类最无知的行为。中国人民,如果再继续纵容,中共这种做法,那么中国就等着灭亡吧!
再如,中共与美日的关系。这种关系,实质上,就是专制与自由国家,永恒对立的关系。除非中国人民,可以推翻中共专制政权,否则这种对立的关系,永远无法解除。许多中国人,看不清楚这一点,反而用民族主义、仇日与反美的意识,来看待这个问题。
例如,中国人反对日本,却忘记了,反对中共专制政权;这种仇日与反美意识,无形中取代了反中共的意识。中国人忘记了,美日两国人民,与中国人民,完全站在同一权益的立场!
美日两国,基于民主与自由的立场,反中共专制政权;中国人民,基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立场,也反中共专制政权。目前,中国人民,尚没有勇气推翻中共,那么由美日两国,来反对与抵制,中共专制政权,中国人民是否能够基于这一点,心存感激?
除非中国能够成为,自由与民主的国家,否则中国境内,绝无永久和平可言。除非未来的亚洲,能够在民主与人权的基础上,建立亚洲联邦或亚盟,否则亚洲地区,各种问题,如领土纠纷、国家主权意识、狭隘的民族主义、国家利益冲突等,都会成为亚洲爆发大规模战争的主因。
唯有能够充分超越,狭隘的国家利益与民族中心思想,人类才能够充分看见,人道的爱与世界的正义。
苦难的中国人民,何时才可以看清楚,这些永恒的价值?
(看中国首发 欢迎转载) 2005-3-1(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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