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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郭国汀律师的最新消息

作者:刘路  2005-02-27 05:2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继前天郭律师跟我通过电话后,今天我才回到家中,又跟郭律师通了电话。了解了一些最新的情况。郭律师现在情绪已经稳定,对手头的案件正在做妥善安排。现把通话内容转告大家,以免各位挂念。

刘路:郭律师,我是刘路,我现在回到了家中,您那里情况怎么样?

郭律师:上海司法局安排3月4日听证,我正在做些准备。

刘:他们处罚的内容和理由是什么?

郭:处罚内容是停止执业一年。理由是1、我反对四项基本原则;2、我的言行造成了很坏的国际、国内影响。我认为这两条理由都不成立。

刘:您详细谈谈?

郭:对四项基本原则有不同的看法,是我一贯的政治态度,我从来没有隐瞒过。我从上大学,到干律师,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态度是一贯的。这是思想观念问题,不能成为对我的律师执业活动进行处罚的理由。至于说我的言行在国际、国内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完全是颠倒黑白。我们可以在全国律师界投票,赞成我郭国汀的律师将占 98%,反对我的是极少数。在国际舆论界,我只听到赞扬我的声音,我怎么可能对国家造成坏的影响?

刘:您为推进人权事业,保障法轮功群体和民运人士的辩护权所做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

郭:我本来是海事律师,如果我做专业的话,一年挣几十万、上百万都不是问题,但是,目前中国的人权状况如此严峻,绝大多数的中国律师不能在人权领域有所作为,对我们国家、对中国律师、对中国的人权事业都是一种悲哀,一种耻辱。我做人权案件,没有什么收入,还要冒很大的风险,我所以要放弃我的专业,立志做人权律师,不过是要为中国律师开拓一条道路,争取一些权利,树立一个标示。

刘:我同意您的观点,律师的辩护工作其实是维护国家利益和法律正义的一种特殊方式,可惜上海司法局竟然不理解。

郭:这正是我伤心的地方。上海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是国际性大都市。文化先进,司法昌明,上海对推进司法文明应该有所贡献。可是他们竟然不惜践踏法律,非法剥夺一个律师的正常执业活动。我现在手头有十几个人权案件,他们抄走了我的律师证、电脑,我的律师执业活动只能停止,这将严重的破坏了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有一个法轮功练习者,被非法关押,绝食已经很长时间了,他的家属多次劝说他都不肯进食,听说他爸爸聘请了我做他的律师,他开始进食了,他是出于对律师、对法律的信仰才放弃绝食自杀的,他的信任让我非常感动。我还没见到这位当事人,现在如果他知道我被剥夺了执业的资格,不能为他辩护,他该多么绝望!上海司法局其实践踏的是人民对法律的信念!

刘:对。听说被抄走的电脑里还有您的很多著作,这对您的影响太大了。

郭:其中有五本我正在写作(翻译)的著作,现在这些统统停止了。

刘:我建议您先向法院起诉他们侵犯财产权,要回电脑。对律师的处罚应该由律师协会根据《律师惩戒规则》进行,上海市司法局非经司法程序随便抄走您的电脑,是严重侵权。可以告它。

郭:我在考虑。先看看听证的结果再说。

郭律师最后表示,做人权律师是他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对上海司法局的这种迫害他早有思想准备,他将一直做下去,即使被取消了律师资格,丢了饭碗,甚至坐了黑牢,也绝不言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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