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来说,自己亲眼所见,亲身经历过的事都会忘记吗?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中国历史几千年,改朝换代,家族财产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相传。因此在中国大地上的中国人民有穷人也有富人的存在。在中国大陆某农村的1949年时,我外公外婆家有良田300多亩,庭院住房几十间之多,鱼塘几十口,相当大部分是祖业传下来的家产。外公在当地有大善人之称呼,当地同姓族里面有什么事或附近百姓有什么大事都请外公前去帮忙协助处理,深得民心,面子很大。直到1950年土改以后我外公被划成大地主成分,没收所有全部财产不算,大白天用绳子捆起牵到乡政府召开万人群众大会进行公审,让人们站出来检举揭发他的所谓罪行,结果没有一个人上台出来揭发他。工作组晚上把外公关到装稻谷的木仓(里面因爲稻谷挑走分了给贫农,木仓是空的)锁上。运动天天搞,外公天天被斗,折磨了好几天,可怜的外公因实在受不了酷刑,又被剥夺了人格尊严,在木仓里面吞吃了生了锈的铁钉,活生生卡死在木仓里面,亲人们悲痛欲绝。外公惨死后,外婆孤苦伶仃,由于伤心过度,患上重病,从那后没过上一天好日子。
一个国家需要繁荣兴旺,人民需要幸福,需要知识,然而共产党刚刚替代国民党统治中国大陆时,被共产党枪杀的所谓“旧社会”,“孔子会”人士不知有多少。1950年时,我的堂叔20多岁,爲人善良,平时言语不多。还在学校读书,文质彬彬。一天从学校回家的路上,被地方县政府抓去并被枪杀。家庭所有财产全部没收。后来查清,他是和一个曾参加过“孔子会”的人同名,而被错杀。本来一个美满家庭,被搞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年幼的小孩,从小失去至亲,无依无靠地生活在当时的年代。其悲惨无法形容。最可恨的是,共产党杀错了人,却没有任何形式的补偿和道歉。
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中的中国农村,对那些所谓的地主分子十分苛刻。同样出生地主家庭的姨父,在解放前读了很多书。土改时只有20多岁。本打算去新疆,但途中因念家中有妻,儿女年幼,不忍心又中途回来。文化大革命中期时,40多岁,平常十分有正义感,凡是讲道理。当时农村生产队,群众是靠工分来分粮、分钱、吃饭过日子。生产队的大队民兵营长曾某在生产队很横行。自己少出工还要多记工分的事情,被我姨父发现后告诉了别人。因此对我姨父十分仇恨,认爲一个地主分子,在他的管制之下,竟敢说他的不对,罪该万死。曾某找了个机会派了几个人,带着梭镖,逼迫姨父和另外一个地主子女跳进姨父家用来藏红薯的地窖里,让姨父睡到下面,年青的睡到姨父身上,要活埋他们两个!姨父苦苦哀求道:我没有犯法,你杀了我,我的小孩怎么办。曾某完全没有人性,执意要杀。姨父自知命不保后说道:我辈分高,不愿意躺在年青人下面而死。最后曾某指挥其他人,要姨父两人同时跪在地窖里,开始垒土。两条人命就这样被活活埋掉而死。
在得知姨父被活埋惨死后,我十分悲痛。就在姨父惨死的头一年,68年因爲我家生活困难,还去姨父家挑红薯吃。想起姨父亲手拉着我下窖选红薯的情形,泪如雨下,想不到姨父竟惨死在当年他给我挑选红薯的地窖里。在姨父被活埋后的不到几年的时间里,民兵营长曾某的全家都得病死光了。真是老天有眼,恶有恶报呀。
共产党对待所谓的阶级敌人完全没有任何顾虑的铲除,而对那些被他们利用过的,爲他们卖过命,流过血的人也是不讲仁义的。在他们手里不过是些棋子,用过就弃之不顾了。
我的父亲在四十年代参军(八路军),打日本人,解放战争中也爲共产党卖命打内战。持有国防部颁发的二等一级残废军人证明及民政部颁发的抚恤证书,这些证书完全是废纸,到1973年被地方县武装部换掉所有证件。由于在部队十年,真枪实弹打仗,条件十分艰苦,劳累过度,患上肺病,加上年纪过大,不能参加朝鲜战争,于50年代初复员回家。中年成家养儿育女,家境十分贫困,父亲身患肺病,经常咳嗽。特别是每年的冬天,非常难过和难受。而他58年上山砍树烧木炭炼钢铁,60年代挑土修水库都带病参加。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但也未能给家庭带来多大改变。76年父亲因久病又无钱医治而病死。父亲死后买的棺材还是我拼命工作挣的钱办的。
上面说的是我家的亲人的悲惨遭遇,在中国又有多少家庭有同样的境遇呢?真切地希望后辈们不要忘记这段疯狂而灭绝人性的年代,造成这些悲剧的真正罪魁祸首就是共产党。
衷心感谢大纪元给了我这样的一个机会,终于可以把这些深印在脑海里的记忆写出来,也是还给了那些无辜冤死的灵魂以清白,相信他们在天之灵也一定感到宽慰了。
注:由于作者在中国大陆,爲避免遭到共产党的迫害,故本文隐去真实姓名及具体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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