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发布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新华社的报道称,这是中国加强对新闻记者的管理、规范新闻采编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措施。
根据这两项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定,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将统一管理核发记者证,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制作用于采访使用的正式证件。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并且规定只有经过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并获报纸出版许可证,同时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报社,才可申请设立记者站。办法特别强调,派驻记者站的记者,必须是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的报社专职人员。
──《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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