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下跪市长”的李玉春何时才能回家

昨天是举报下跪市长的山东女子李玉春的31岁生日。

往年的生日她都是和自己的亲朋好友一起度过的,而今她孤独一人面对高墙大院最渴望的已经不是生日的蛋糕,而是自由!

屈指算来,从去年6月22日在北京被限制人身自由到现在,李玉春已经被关押了近8个月了。

仔细研究“李玉春案”的前因后果,发现她的一切灾难都肇因于她举报“下跪副市长李信”洗钱事件:因为举报,她东躲西藏,失去了过安宁生活的自由;她的弟弟李登峰遭遇5名陌生人的围攻,并因在打斗中伤人而被判“死缓”;她自己又因为弟弟的事先后被以“包庇罪”、“窝藏罪”等罪名逮捕、起诉;她60多岁的老母亲又因为这一连串的事件情绪起伏太大而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

下跪市长李信因为贪污受贿的金钱,已经被检察机关查实的就多达700多万,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李玉春的举报,下跪市长才得以如此下场。她的大义之举不但纯洁了我们党的干部队伍,还给国家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如此看来,举报人李玉春应该是有功之臣,理当受到褒奖,否则的话,只能让社会舆论认为山东方面死要脸面,而且涉嫌包庇贪官对举报人打击报复。难道不是这样吗?

举报人举报贪官是法律赋予的使命,也是我们党实施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然而在“下跪市长”一案中,我们看到是:被限制人生自由时,举报人先于被举报人;案件审理时,举报人先于被举报人。

然而,敢于违法乱纪的官员都是有些“神通”的,这一类人的犯罪活动决不是孤立的。让人担心的是,让地方检察机关检查当地问题官员,会不会手软;加上方方面说情,官官相护,会不会很难查下去,查彻底。有关部门如果不为举报者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那么,举报者怎么能放心大胆地实名举报?

为什么会出现象李玉春这样举报有功反而遭到打击的现象,问题又出现在什么地方,此案在社会影响很大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对于打击举报人的事件哪些部门哪些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应该让我们反思。

李信对一个弱女子下跪,以逃避自己被揭露的命运,成为去年官场最恶心的新闻之一。如此事情,不是以这个问题官员的可耻下场结束,而是以举报者的被捕和受审划上一个句号,实在是一种不幸。正因为如此,人们有理由对山东有关部门提出质疑,希望权力部门真正保护举报者,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在万家团圆的时候,我们也期待着李玉春早日回家。

转自中国民间反腐败联盟 作者 李新德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