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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我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

 2005-02-11 21:5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在此功被取缔前的某一天下午,我在家,忽听得楼下人声鼎沸,跑到楼下一看,原来是此功某辅导站正举行活动,我这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组织。于是浏览了贴在横幅上的照片和宣传材料,有几句话印象深刻,此功学员遇到危难时,只要大叫一声:李师傅!立即会有李师傅的法身保护。我觉得十分有趣,这位李师傅把自己当成到了车迟国的孙悟空了!再有就是告诫学员在学习李师傅语录时一定要加上“李师傅说”四字,否则就错了。看来应把李师傅像神一样供奉起来。”一位网友如是说。

郭国汀:争论问题首先要有个前提,即我们是在争论甚么?我得声明我对宗教问题没有研究,仅是有些疑问提出来向大家请教。

宗教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各国宪法均明示保护的。如果仅因为“只要大叫一声:李师傅!立即会有李师傅的法身保护”,即将其定为“邪教”,恐怕难以服人吧?圣经说上帝在七天内创造的地球,人类,白天,黑夜,万物汝信否?人类的始祖是亚当,夏娃是由亚当的一根肋骨制造的,有何科学依据吗?这些天方夜潭科学能证明吗?但并不妨碍基督教成为一种宗教。其它诸如伊斯兰教、魔门教、佛教等要找出其教义中没有科学依据甚至违背常识的神迹那是易如反掌的事,但这些并不能因此使他们成为所谓“邪教”。

按传统说法,宗教起源于人类早期对自然界中许多自然现象不理解及对许多自然灾害的恐惧,也源于许多自然界的神秘现象;迄今倘有成千上万不计其数的人类科学知识无法解释的千古之谜;因而拜物教、动物教、图腾崇拜、生殖崇拜、多神教屡见不鲜。西藏自治区的达赖活佛班禅转世制度之神秘,均无法用我们今天的观点加以科学解释。

科学源于唯物实验验证,宗教源于唯心感情和思索;用政治、行政或法律手段试图解决宗教或信仰问题,个人以为不妥,也是不可能解决的。

宗教可以说自人类诞生以来便已存在,只不过有深浅高低不同而已;世界三大宗教信徒数十亿之众;迄今信徒仍是有增无减,仍然是一股不可忽视的足以左右现实社会的强大力量;美国总统选举几乎每个候选人均强调自己的宗教信仰,实在是不忍心将广大教民的选票拱手推让之故;今日西方信教者众多,而且有众多科学家信教,特别是大量自然科学家,包括物理学专家,数学家如牛顿、爱因斯坦等大师级的科学家信教,这又作何解释?一般而言所有的宗教教义均含有诸多道德伦理规范,劝导教徒相互帮助爱护,要教徒做善事以求灵魂的安宁或死后进入天堂,或回归天国,而免于下地狱。因此客观上起到了安定社会,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安抚心灵的巨大作用。马克思说“宗教是麻醉人民的精神鸦片”,换言之是民众的精神上的安慰剂;一般而言虔诚的教徒很少犯罪,因为他们惧怕上帝的惩罚,害怕轮回成猪马牛,清教徒的自律更是超出吾人想像。实际上没有信仰的平民很容易成为暴民,中国四九年以降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据说法轮功在短短的数年内,便发展成为有数千万信徒的一种教派。李洪志还有相当于布道的文字书面材料《转法轮》等,据称李洪志也因此而成为百万富翁;据称该法轮功之信徒,不但有大量普通平民,也有为数不少高学历的硕士、博士、教授信徒,难道这些人都是没有头脑的白痴?或被李洪志进行了强制洗脑不成?可是李洪志一无枪,二无权,三无党,如何可能强制任何人信他的法轮功?

据称为了镇压法轮功,党国动用警力上百万,关押数十万法轮功信徒,办强制学习班,耗资七十亿,而且还在没完没了地投入。纳税人的血汗钱好像不应当如此烂用吧?如果将此七十亿元投放到我国的基础教育事业,那该有多好?

据称全国已有700余信徒自杀或精神错乱或涉嫌犯罪,并因此作为定其为邪教的依据。这恐怕更不能成立吧?具体有多少人自杀或多少人因此而得精神病?比率如何?修炼法轮功与得病或自杀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何?纵使数千万信徒若其中真有不到0.01%者有上述后果,即便能证实两者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又如何能证明其就是邪教?

据说党国居然规定:凡吃皇粮者若不退出法轮功,开除公职;凡参加过法轮功者任何单位一律不得聘用;凡其信徒一律不得招生招工招干参军。真是恐怖呀。这与1977年以前四类分子子弟不得入学招工招干参军好像并无二致吧?

所谓邪教,应当是指那些令其教徒为实现教义教规中的预言而集体自杀;或以共产为名实现共妻实则教主独占;或是杀人放火打家劫宅无恶不作的教规。受我国支持援助的红色高棉政府在取得政权后不到三个月内据说屠杀了350万各种所谓异已分子,其中包括数十万中国裔,而当时该国全国只有700余万人口!然而红色高棉所信奉所实行的正是其所称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制度!我曾在1998年8月《时代周刊》上读到一则美国某教就是令其教徒定于某日集体自杀谢神的,100多名信徒还真的集体自杀,那当然是邪教。

而李洪志创设之法轮功主张“真善忍”,不杀生,做好人,与人为善,我实在不明白何邪之有?

吾以为宗教问题应当用宗教方法解决,用政治、行政手段或未经司法程序的所谓法律手段或采取彻底砸饭碗剥夺入学工作权的手段更是离谱。

我得声明迄今我对法轮功几乎无知,我的亲朋好友或认识的人中没有一个法轮功之信徒,之所以为其说公道话,仅是出于我的天理良知。他们也是中国公民他们也要生存也要读书学习工作,政府没有任何合法的理由采取这些非理性的手段剥夺任何公民的基本人权。

欢迎批评指正。

注:本文曾于2003年6月间上载中国律师网,被网友称为中国律师为法轮功说公道话的第一贴。在24小时内有800余人点击跟贴,随即被网管强行删除。(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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