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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起真十一年冤案情况最新通报

 2005-02-10 23:1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2005年1月23日郭起真将<告全省同胞书--游行示威申请书>用挂号信寄往河北省公安厅;2005年2月6日早晨八点四十分郭起真全家一起在市委门口示威并散发<告全省同胞书>(图片一);九点四十分又一起去市政府门前示威(图片二),十点左右负责的保安领郭全家去信访处找边处长,边处长询问情况后又仔细地看了<告全省同胞>书后立即打电话给信访局,郭全家按照边介绍的信访局找张俊起却不见此人的踪影(图片三系沧州市信
访局门前)。

类似从上踢到下、再从下踢到上的踢皮球遭遇,在这十几年里周而复始的重复了无数次,这就是对大陆中央政府“三个代表”“以民为本”、“怀情为民所系”和“与时俱进”和“人权状况越来越好”的最大嘲讽!

附<告全省同胞书>。

告全省同胞书
--游行示威申请书

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国家安全厅,并呈河北省检察院、河北省省委、省政府、省人大法制办、省信访局、省高级人民法院

  尊敬的各位领导和朋友,大千世界千奇百怪无奇不有,但大家看了以下介绍,请你千万不要以为是作者杜撰的传奇小说和道听途说的天方夜谭,更不要以为是作者捕风捉影道听途说,哗众取宠或危言耸听,借此制造什么轰动效应,正是这比小说还要离奇的千古奇
冤就发生在你我的身边,为了使这样骇人听闻,令人毛骨悚然的悲剧不会在燕赵大地上重演,请大家关注此案。

  一、马桂臣明目张胆地指使公安和司法部门对我进行迫害  我叫郭起真,原在沧州市新华房管所从事出售商品房工作,居住在河北省沧州市荷花池小区五号楼404室,身份证号130902195805100038,电话0317-3077580。

  十年前我仅仅与担任沧州市新华房管所所长的马桂臣发生了一句口角,他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喊:“给新华公安分局打电话,把他抓起来!谁敢与我作对,我就治死他!”是马桂臣口出狂言,还是像<沧州晚报>曾吹捧马桂臣写道的<马桂臣说到做到!>几位助纣为虐的帮凶也争先恐后的摇旗呐喊,并在各种场合疯狂的叫嚣:“郭起真是撞在枪口上了,这回非得要好好地折腾折腾他!”一场由马桂臣亲自操纵和指挥的长达十几年的打击报复案,刚刚拉开序幕,就使你看到刀光剑影和腾腾的杀气!

  常言道,上帝欲要其灭亡,必先助其疯狂。邪恶势力每疯狂一次或每做一件坏事,他就会再疯狂十次、再做十件坏事,甚至去做百件的坏事来掩盖最初的那一件恶事。不过,不管做恶的人他有多大的势力,他每做一件坏事都如同将绳索套在自己的脖子上,都会在
罪恶的道路上越陷越深;他每做一件坏事都是将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索越系越紧。

马桂臣给新华公安分局打完电话见没有搬来能够“治死我”的人,又马不停蹄地亲自驾轿车去新华公安公局拉来了两名警察。如同接到了圣旨的警察老爷们,气势汹汹的赶到房管所,二话没说就将我抓到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当我看到头顶国徽,肩扛盾牌的“人民保
护神”-正义的化身,沦为马桂臣的打手和保镖,不能不使人感叹人心不古和世风日下的今天黑恶势力的猖獗。警察押解我到公安局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就凭你与你们所长拍桌子,我们就可以立即将你拘留!”他还一再声称,要交七千元钱,不交钱就变卖家产,并
以收审相威胁。我说:“一定要交钱,那就请给我开张收据。”而他却恶狠狠地和我说:“到公安局来,还没有一个敢让公安局开条的了!”马桂臣和新华公安分局的警察先生如此的无法无天,如此的蛮横,如此霸道的流氓行径,无不激起在场干部职工的愤慨。有正义感的干部气愤的说:“这里难道回到了三十年代,豺狼当道的上海滩吗?!”原沧州市新华房地产管理所所长马桂臣利用职权,直接指使和操纵下,新华公安分局少数人积极地充当马桂臣的打手,于94年6月2日对我实行非法收审,在关押期间,新华公安分局二次向新华检察院提起逮捕申请,均被新华检察院驳回,(不久新华检察院检察长被撤消。)但这并没有阻止住新华公安分局对我的迫害。同年7月28日对我取保释放时没有将取保释放证明将予一人,新华公安分局又于94年9月9日将我逮捕,并非法关押至95年1月23日再一次取保释放,又一次没有履行正式的法律手续。逮捕释放后的第二天,马桂臣这位一手操纵抓捕关押我长达半年之久的罪魁祸首,在小区内的水泵房前看到我,却故作幡然悔悟状,激动万分地紧紧握住我的手,导演了一场猫哭老鼠的精彩片段。“真不应该让你受这几个月的罪!过几天我让办公室主任去看看你!”二天后办公室主任将拖欠我的工资送到家里。

新华法院于95年5月17日,在没有证人,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伤害罪对我做出判处有期徒行一年缓刑一年,并扣押了在我上诉期内依法上诉的上诉状。审判员孔某和一些相关的人受理了我的上诉后,却多次到我家和朋友单位进行威胁,做撤诉动员。为此我到中
级人民法院起诉新华法院扣押上诉状的恶劣行为,中院却以种种借口不予以立案。

96年7月马桂臣以判处我缓刑为由,在没有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对我做出开除公职的决定。至到97年的下半年,才不得不将开除我的决定送达本人。当时马桂臣曾在大庭广众之前气急败坏地喊道:“你再到单位上来,我就打死你!你有本事就去告状!”他自恃邪恶势力
可以一手遮天!?

    二、无辜的百姓被警察严刑逼供成杀人犯打入死牢,母亲气绝身亡,父亲精神严重失常  在沧州市居住的人们大概都不会忘记,96年在沧州市水月寺小区一居所内,一对即将走入婚姻殿堂的青年被歹徒杀害、尸体被残忍的肢解。这起特大杀人案瞬间在沧州
市引起轩然大波,也引起全体沧州人民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而六天后沧州市电视、广播、报纸长篇累牍,争相报道破获此案,并一举抓获杀人凶手,使所有的人不能不佩服神通广大的“人民保护神”。当我在沧州电视台的屏幕上,看到被当作特大杀人犯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的王兰歧拖着脚镣,戴着手铐,被打的鼻青脸肿的狼狈样的近镜头,使我一头的雾水、疑窦丛生。

  王兰歧因购买我单位的商品楼房与我相识。我虽然与王兰歧并无深交,但是,与王接触的人都不难发现王性情温和、善良。他与被害人虽属雇佣关系,但他们却情同父女,事实也证明他对被雇佣的被害人恩重如山。既然如此那他们又为什么又反目为仇呢?有一天,杀人嫌疑犯的妻子在小区内见到我,声泪俱下地向我哭诉自已的爱人遵纪守法,绝不会是杀人犯,更使这起因情杀引起的特大杀人案捕朔迷离匪夷所思。特别是看到王兰歧的妻子面容憔悴,神情恍惚,性情温顺的女人,竟然在精神近于崩溃的时刻,却要与执法
犯法的办案人员同归于尽,以此来表达对丈夫的信任和对办案人员的强烈愤慨时,更使我震惊。想必稍有良知的人都不会在他人遇难、遇险时袖手旁观,我经过向涉及此案的有关人了解和详细调查及慎密的分析推理,做以下论述。

(一)、王兰歧没有杀人动机;
(二)、王兰歧没有作案时间;
(三)、王兰歧给受害人购买的所有金银手饰被杀人犯洗劫一空,下落不明;
(四)、杀人犯的作案工具不翼而飞;
(五)、王兰歧脸上被打的鼻青脸肿,足可以证明是办案人员严刑逼供,当事人无罪释放后曾亲自向我叙说被公安人员六天施以残酷地刑讯后,忍受不了酷刑折磨的王兰歧迫不得已才做出了有罪供述!

由此我断定这是一起天大的冤案!人命关天,刻不容缓。为避免更大的悲剧发生,我立即向担任沧州市市委书记薄绍铨(94至99年担任沧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因买官卖官、贪污受贿等罪行,2001年被判处无期徒刑)反映此案,未果;我又向河北省省委书记程维高(9
2年接任河北省省委省长、省委书记,2001年被双规)求助,未果。我不敢有一丝的怠慢.立即草拟向上级反映的稿件。并于七年前的今天,也就是98年1月23日先后用挂号信直接向<南方周末>、中央台视台、以及江泽民总书记反映,然而却石沉大海杳无音讯。98年夏天我到中央电视台上访,遭到公安人员威胁;当我穿着“冤”字的背心,到天安门广场喊冤时,却立即遭到武警干涉,随后便被关押和收容,谴送回沧。由于中央政府对上访人员粗暴的关押和谴送,也使得地方上的黑恶势力更加的变本加厉、有恃无恐。

  王兰歧和王兰军的特大杀人一案正像我分析、断定的那样--一起人为的特大冤案!被那些“破案神速”的英雄所抓获的杀人嫌疑犯王兰歧和王兰军是在“人民保护神”刑讯逼供下严刑拷打成招!被打入死牢王氏兄弟俩的冤案在上级部门的督导之下,在关押了三
年多之后,已于99年先后被无罪释放。

  时过境迁,特大杀人案的尘矣早日落定,然而,又有谁知道当初被屈打成招的两名无辜的杀人嫌疑犯在关押期间,王兰军的母亲气绝身亡,父亲精神严重失常,无辜的杀人嫌疑犯至今还担着杀人犯的罪名;逍遥法外的杀人真凶和制造这起惊天冤案的“人民保护神”,至今还戴着“英雄桂冠”到处招摇撞骗危害一方;沧州数十万善良的百姓至今还蒙在鼓里;而为民请命、并将此冤案最早向有关部门反映后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才使得被打入死牢的无辜百姓重见了天日的人,却两次遭到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关押,至今还戴
着颠覆国家政权的帽子。
 
三、沧州市公安局堂堂的督察大队长为虎作伥,充当马桂臣的说客,进行威胁恐吓“只要善良的人们袖手旁观,邪恶就会高奏凯歌。”(英国思想家柏克)98年下半年,新华公安分局惧怕我在北京召开十五大期间为自己遭受他们迫害的情况和王兰歧人命关天的冤案继续进京上访,就在北京召开十五大期间公然派了数十名公安人员对我实行24小时的监视居住,粗暴地干涉我的人身自由,并且经常在深夜对我进行骚扰,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一天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和政法委书记和一个被称为是沧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长的人尾追我至亲属家里,威胁我说:“你要是上诉就判你实刑,(即有期徒刑),我与你们所长关系不错,与他姑爷关系也挺好,只要你不再举报你们所长马桂臣,我可以马上恢复你的工作!”一个“人民的保护神”,一个可谓是保一方平安的真理正义的化
身,也正是这样一个个靠亿万的纳税人俸养的人民警察,此时却俨然是一位呼风唤雨、一手遮天、权倾一国的太上皇!?

  这位所谓的沧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这番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豪言壮语,除了赤裸裸地暴露了邪恶势力在沧州的猖獗之外,我真的好为这位头顶国微,身扛盾牌的“人民保护神”沦为了马桂臣死心蹋地的忠实打手,而感到万分的羞愧和耻辱。

  沧州市公安局尊敬的督察大队大队长先生,你入民宅的这番底气十足的慷慨陈辞是来自于你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无限忠诚,还是来自于对法律尊严的真情誓死捍卫?倘若你让我看到了一位无愧于那身警服,让人民热爱,让人民喜欢,让人民由衷的信任、尊敬
的人民警察和一位铁骨铮铮的真理、正义的化身,在此我如果再赘述半个字,恐怕也是我亵渎和玷污了你头上高悬的国徽。既然你是以维护法律尊严的执法者身份现出,那就让我们都来扪心自问,让我们都来共同的打开自己的灵魂,让整个的世界,让世界上所有的人来看看,来看看我们心底有多少东西可以见得了阳光?倘若你仅仅是为了几个臭钱就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恬不知耻的趋炎附势、助纣为虐,难道你就不脸红吗?你难道就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羞耻二字吗?你如此的聪明、乖巧,即使能在马桂臣那里能够得到几个赏银,他即使能够赐给你几套住宅,难道就可以置自己的人格、尊严、良知和神圣的职责及使命于不顾吗?头上的国徽和肩上的盾牌难道可以当作作奸犯科和换取蝇头小利的廉价货币流通吗?

  在这里也请诸位允许我向你这位见多识广见谅、地位显赫的公安局警察督察大队大队长请教,请你这位警察老爷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难道真的就没有比金钱、地位、住宅更值得我们这些至今还披着一张一皮的所谓的男子汉们值得去珍惜去追求的东西吗?倘若我
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沦为了利欲熏心、令利智昏、唯利是图、无情无义、丧尽天良和理智,大发不义之财的世俗小人,都成为靠金钱、利益、房子支撑的行尸走肉,那么,我们这个民族又怎么不会被洋人们辱骂成为猪的民族呢?

  四、无辜的百姓无罪释放,而为民请命的人却被戴上了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帽子屡遭关押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新华公安分局少数欲将我置于死地的老爷们,见威胁利诱对我丝毫没有起到作用,便以我给中央的领导写信反映王兰歧冤案为借口,用更为残酷地迫害手段对我进行打击报复--2001年2月2日零点,10几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人闯入我的家门,对我的住宅进行了搜查,并且抄走了我的电脑和我七张软盘,两本日记和两本电话本,十二盘软盘在关押我的时候扣押,共计十九张,均没有开具扣押手续。夜入民宅不出示证件,查扣物品不开具扣押凭证,这与土匪有什么曲别?以“颠复国家政权罪”对我实行刑拘后,多次向检察院提起逮捕申请遭到拒绝,于3月14日,在对我实行第三次关押之后,第三次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却又第三次扣押取J头胖さ那榭鱿率头拧5缒院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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