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调查》诽谤案和纽约时报案之对比

今天的对比新闻,我们要介绍安徽的一对夫妇作家因为写了一篇揭露中国农村问题的报告文学,得罪了地方政府官员,并且被地方政府官员以诽谤罪起诉。我们要对比介绍中国媒体和海外媒体对这个事件的报导,另外,我们还要对照美国一个类似的案例,就是美国一个地方官员诉纽约时报诽谤案,对比看看这两个类似案子在不同国家导致的不同后果和影响。 首先介绍一下这篇引起争议的报告文学。报告文学题目是《中国农村调查》。作者是安徽作家陈桂棣、春桃夫妇。


揭露时弊·畅销·被禁

据中国媒体报导,中国农村调查是安徽作家陈桂棣、春桃夫妇历经三年创作的,2003年底在《当代》杂志第6期上发表。由于作品深刻地揭示了当前三农问题面临的诸多难题和矛盾,真实地反映了农民的心声,因此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共鸣。

2004年元月,《中国农民调查》一书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就发行了近十万册,成为新年书市的一大热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在海内外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不是因为它出版之后卖得有多好,而是因为它的被禁,中国政府新闻检查部门不准各地新华书店公开出售这本书,已经上架的要从架子上拿下来,现在要买到这本书,必须从香港的书店购买,并且冒着走私的危险,闯关带进中国国内。

听众可能要问,一本反映中国农民疾苦的书,怎么会成为禁书呢?中国领导人不是在多个场合下表示要解决三农问题,关心民众疾苦,塑造亲民形像吗?


媒体的热点和冰点

在这本书没有被禁之前,中国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纷纷报导这本书,采访两个作者,但是,在这本书被禁止之后,这本书就和它的两个作者一起销声匿迹了。中国官方媒体再也没有报导过有关这本书和这本书所引起的所谓法律纠纷。

(陈桂棣谈话录音)

最近,《华盛顿邮报》以整版篇幅报导了著名律师浦志强志愿为《中国农民调查》的作者陈桂棣与吴春桃夫妇作辩护的故事。报导的题目是《中国:把法律变成保护人民的武器》


点名数百官员,包括高官

《华盛顿邮报》说,陈桂棣夫妇用了3年的时间走访了安徽五十个县,写出了二十万字的调查报告,细致描写了三农问题的真实状况。书中透露了很多残酷的现实,被点名的中共官员多达数百人,包括两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安徽省五届领导人的名字。该书出版不久在大陆就遭到了查禁,作者也受到了政府官员的指控。安徽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张西德在2004年6月把这对作家夫妇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这本书把他描绘成当地的恶霸,对他的声誉构成了很大损害。


名律师主动志愿辩护

身材魁梧,留着一头短发的浦志强律师,今年39岁,研究生时代因为参加天安门民主运动而失去了良好的工作机会。这些年他当过秘书,做过生意,还在农贸市场干过活。1993年朋友建议他学习法律,1995年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凭着渊博的知识,正直的良心和缜密的论辩功力,浦志强完成了一系列在中国颇有影响的辩护。去年2月份,他听说了陈桂棣夫妇被安徽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张西德控告的事,便主动和他们取得了联系。当时陈桂棣夫妇已经请到了律师,浦志强便要求志愿为他们辩护。

浦志强回忆说:“我仔细阅读了《中国农民调查》这本书,简直让我怒不可遏。”

书中的故事让他想起自己十几年前在农村的经历:官方强制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他的一位嫂子怀孕九个月也被强行流产。


纽约时报对沙利文案

浦志强建议把这场官司打成中国的“《纽约时报》对沙利文案”,他认为只有公众批评党政官员的权利得到保护,中国的情况才会好转。

在这里,我们要简单介绍一下纽约时报和沙利文诉讼案。这个案子和张西德诉人民文学出版社以及作家陈桂棣和春桃的案子有类似之处。纽约时报和沙利文诉讼案是美国历史上保护新闻自由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例。


内容有失实,媒体未受罚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美国六十年代的部份地区,存在着歧视黑人的现象。纽约时报当时曾经以整版篇幅刊登广告,指责警方虐待非暴力抗议者,并骚扰了民权运动的领袖人物之一---马丁·路德·金牧师。

广告中提到的人物之一是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的一位警察官员。他宣称广告的部份内容不实,从而使他个人的名誉受到损失,因此向法院告纽约时报诽谤。双方都请了当时最好的律师,官司一直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以9比0的压倒多数推翻了州高级法院的裁决。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尽管这个广告中的某些说法并不真实,但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了《纽约时报》不会因那位官员的起诉而受到惩罚。


批官无罪

该法院审议了这一诉讼,认为它“有悖于国家对一项原则的严肃承诺,即关于公共问题的辩论应该是无拘无束的、热烈的和完全公开的,对政府和政府官员可以进行激烈而又尖刻的批评,有时甚至是令人不快的猛烈攻击”。

故意造假才是诽谤

根据这一承诺,法院确立了这样一个判例:公共官员不能因其官方行为受到诽谤而得到损害赔偿,“除非他能证明这一诽谤出于‘实际恶意’也就是事先意识到这种说法是不真实的,或不计后果地漠视它的真伪”。法院后来将这项法规的适用范围从“公共官员”扩大到所有“公众人物” 提出的诽谤诉讼。

美国最高法院的这次裁决还包括了第二项对新闻媒体来说至关重要的内容,那就是,新闻媒体刊登的广告的攻击对象是整个警方而非那位官员。法院认为,针对政府运作而非个人的攻击,不应被视为对负责这类行动的官员的诽谤。

很难证明恶意诽谤

纽约时报和沙利文诉讼案现在已经成为美国历史上保护新闻自由的经典案例。对后来的美国官员因为受到媒体批评而诉讼报纸诽谤起到了巨大的阻遏作用。因为想证明作家或者媒体有意识地恶意诽谤是非常困难的。

在民主国家,报纸是民众的喉舌,是民意的代表,担负的是社会责任。批评监督政府是报纸的社会职责。即使有些地方失实,但是要想证明媒体有恶意,那也是非常困难的。

对比张西德诉人民文学出版社案,可以看出,两个类似的案件,在不同的国家提起诉讼,境遇完全不同。尽管中国宪法中有保护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等条款,但是中国目前仍然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广泛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张西德诉陈桂棣的案子能否成为中国的保护新闻自由的典型案例?这个案子能否最终获胜?浦志强也没有多少把握。

公检法一家,党政官属下

中国老百姓有句顺口溜说,大檐帽,两头翘,吃完被告吃原告,说的就是中国公检法是一家的特殊现象。中国的公检法,都是政府的一部份,地方法庭很多都是由地方党政官员控制的。张西德是阜阳政协副主席,他儿子就在当地人民法院当法官。

华盛顿邮报认为,唯一的希望是让这个案子吸引足够的公众注意,也许别的地方的某个官员会站出来为作家夫妇撑腰,也许当地的领导会认为让张西德赢了官司有损党的光辉形像。

外国记者带来海外影响

陈桂棣说,这个案子由于中国媒体不宣传,所以打起来非常困难。但是,由于有外国记者的参加,这个案子却意外地有了海外影响。

(陈桂棣谈话录音)

2004年8月24日,第一次庭审在安徽阜阳市法院开庭。作家夫妇和他们的四个律师坐在右边,张西德和他的律师们坐在左边。三个穿着黑袍的法官坐在正中,头顶是红色和金色相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庭外几百农民,25人准入

坐席上有100多人,另有十几个站岗的警察。到场的记者有五六个,尽管他们知道他们的报导不经审查难得见报。好几百从张西德工作过的临泉县赶来的农民在法庭外等候。虽然法庭还空着很多座位,但他们只让25位农民进入。

张西德面带微Φ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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