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代政何以打击腐败?

香港──根据中国中央纪委1月21日表示,2004年全中国给予党政纪处分的超过17万人,但是,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只有不足5,000人,其余超过16万5千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换言之,受司法制裁的人不足3%。中国官员不时强调“依法执政”,但数字却在在说明中国“以党代政”的事实。

中国官方中广网1月21日引述中央纪委消息21日表示:2004年全中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6,705件,结案166,59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70,850人中,县(处)级干部5,966人、厅(局)级干部431人,省(部)级干部16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为4915人。

据报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之中,犯罪项目涉及医药商业贿赂、价格违法、假劣药品、教育乱收费、经济犯罪及滥圈土地等。超过17万干部既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即党纪政纪也认为这些干部犯下错误,但是,最后却只有不足3%的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换言之,有超过16万5千多名问题干部只是透过行政程序予以惩罚,他们或会被开除党籍、遭到警告,甚至只是记过等处分,但是肯定不用坐牢。

中央纪委发布的数字显示,党纪政纪对于犯错的干部,仍然强烈地倾向以行政手段解决司法问题,党纪政纪将大部份犯错的干部收起来,没有送往司法审查,当中97%犯错的官员,到底犯下什么错误而遭处分,实在不得而知,当中到底有多少事情是司法部门“不得”审理的,看来就只有党纪政纪才知道,可见这个 “以党代法”的做法严重缺乏透明度。

党政纪对于绝大部份犯错干部的做法,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萧扬的目标有极大的出入。2005年第一期的《求是》杂志于1月3日刊载萧扬的文章称,“要切实做到依法执政而不是以党代政”,同时指出以党代政会导致违法执政、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日趋严重。

据中新社报道,萧扬在文章中强调,“执政党必须崇尚宪法和法律,要根据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去制定政策和作出决定;要用法律区分中共执政权和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中共领导立法、行政和司法,但并不是代替这三个部门的职能;要依法执政,而不是以党代政;党是总揽全局而不应包揽一切。”

萧扬指出,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萧扬在文章中承认,数十年来,因长期用党的路线和政策管理国家,致使宪法和法律成为空文,导致违法执政、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日趋严重,教训极为深刻。

萧扬发表的文章正是指蛑醒爰臀(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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