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审查181家央企120家有财务问题

中国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局长孟建民透露,在对181家中央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突击检查后发现,有120家企业有相当部分的财务状况没有进入财务审计报告;有30家企业的财务审计不全面或不深入;有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结论与事实相反;还有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存在技术问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报道,这些问题的严重性,使国资委在出资人的财务监管上不得不收紧,并已经选聘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国企进行审计,目前共有16家试点企业。负责该项工作的国资委统计评价局人士透露说,“这16家企业的财务决算审计结果,将随着今年3、4月份的财务年报对外公布。”

  据报道,2004年,国资委相继发布了两个令,分别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5号令) 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7号令)。

  其中国资委7号令,关于对央企负责人审计规定,“资产规模较大企业负责人,委托国家审计机关组织实施;未委托国家审计机关的,采取招标等合理方式,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审计组织实施。”

  此次国资委向企业直接派出中介机构审计企业财务决算报告,显然是贯彻这两个令的一个举措。

  针对孟建民提供的数据,中国媒体普遍报道为央企在财务上的造假行为,但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孟建民强调,他并没有说国企做假账,而是在本月8日举行的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年会上宣布,在181家中央企业中,财务审计合格企业占总数的92%左右,不合格的企业占8%。国资委在对181家中央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检查后发现,有13家央企的财务审计工作属于不合格,应该披露的没有及时披露出来。

  孟建民说,从2004年国资委对 181家中央企业进行的清产核资中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像总资产损失超一成的达80家,其中包括:40家企业总资产损失超过10%,40家企业的总资产损失超过了20%。财务审计内容披露得不充分的接近120家,其中包括30家企业的财务审计不全面;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结论与事实相差较大;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存在技术问题。

  他也指出,在181家中央企业中,有92家企业没有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因为对央企的财务审计归财政部统一标准管理。目前中国财政部正在积极制定总会计师制度,具体什么时间出台现在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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