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致真对法轮功起诉做出回应

原武汉市电视台台长赵致真日前在美国一家法院就法轮功起诉他的案子做出了回应,要求美国法律保护他做为新闻记者的言论自由。法轮功指控他在中国担任媒体负责人期间直接参与了妖魔化法轮功的煽动仇恨行为,导致法轮功成员遭酷刑和虐待。

原中国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武汉市电视台台长赵致真没有象其他被法轮功起诉的一系列中国官员那样不予回应,而是于2004年12月30号出人意料地向美国康涅狄克州纽黑文市地区联邦法庭递交了回应,要求美国法律保护他作为媒体记者的言论自由,捍卫他的名誉。

赵致真是2004年7月在美国探亲期间接到联邦法庭的传票的,通知他受到法轮功的起诉,控告他利用制作电视片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导致暴力、酷刑和群体灭绝。据法轮功网站明慧网报导,赵致真以所谓“未经证实调查、移花接木的编造手法”于1999年6月制作了一部名为“李洪志其人其事”的专题电视片,并称中国前领导人江泽民在取缔法轮功前利用这部片子统一中共内部对法轮功的认识,并在电视台上反覆播放此片,使其成为同年7月中国当局开始暴力镇压法轮功的前奏;这部片子也是监狱和劳教所里给在押的法轮功学员洗脑的工具。法轮功在美国的发言人程丹对美国之音说,赵致真不仅仅制作了这部电视片:“他还建立了所谓反邪教的网站,收集所有攻击法轮功的资料,还在迫害法轮功刚刚开始后在报纸上写过著名文章(攻击法轮功),所以说他是直接地、主动地参与对法轮功仇恨宣传的这么一个人。”

*赵的律师:美国的法律保护记者*

然而,赵致真的律师布鲁斯﹒罗森(Bruce Rosen)对美国之音说,他的当事人告诉他,这部法轮功认定是他制作的电视片其实并不是他的作品,而是北京的中央电视4台的作品。罗森说,当时,作为负责人的赵致真耳闻李洪志的种种特异功能后,就派出了一个记者小组去李洪志的家乡调查是否属实,采访了不少认识李洪志的人。中央电视4台向他索取了采访录像带,在长达32分钟的电视片中,只有10分钟是根据武汉电视台采访内容编辑而成的。

罗森说,赵致真作为科技节目的制作人享有很大自主权,并且赵致真当知识青年时曾经在煤矿做过11年的矿工,受过压迫,因此赵致真现在决不想充当什么人的压迫工具。罗森说,“如果你看这部片子,就会发现它跟美国电视台制作的“60分钟”、“20/20”或者“DATELINE”这类的节目没有什么区别,除了一些社会主义的术语行话,象什么保护人民之类的,除此之外,整个节目都是在置疑李洪志的信誉,置疑是否人们受到法轮功的误导。”

赵致真的律师罗森说,法止ξ薹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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