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耐克输给中国闪客 被判赔偿30万元

发现耐克广告中的“小黑人”与自己创作的“火柴人”惊人相像,中国闪客小小以剽窃创意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并索赔200万元。昨天,市一中院判定耐克侵权,由发布广告的美国耐克公司、耐克(苏州)公司向小小赔礼道歉,并赔偿30万元。

  判决

“火柴人”有创意

在今年7月的庭审中,否认侵权的耐克称,“火柴人”和“小黑人”都是从通用的“线条小人”演化而来,一个这样简单的图形不具有著作权法要求的独创性,因此也不应该受到保护。

昨天的判决却认为,“火柴人”虽然借鉴了公共领域中“线条小人”的形象,但并不是简单的复制或模仿。在该动漫形象中,小人的黑线粗细、厚重、圆润程度,明显不同于通用的“线条小人”形象,具有一定的独特表现形式,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中的美术作品,理应受到保护。

反应

耐克准备上诉

“我们要上诉。”耐克方面的代理人张再平表示,“小黑人”是耐克公司花费240万欧元委托国际知名的威登和肯尼迪广告公司来设计的。他们完全没有必要模仿。“对一个公有领域的图形进行保护,出乎我们的意料,也让我们很遗憾。”张再平说。

小小的代理律师杨华权说:“这个结果,与我们的预期有一定差距,但也基本令我们满意。”

链接

闪客小小

小小是国内最为知名的闪客(擅长制作Flash动画的人)之一。小小是朱志强的笔名,他于1989年开始创作“火柴人”,以其为主角创作了一系列Flash作品,影响范围非常广泛并获得多个奖项。最经典的Flash代表作品为《过关斩将》《小小3号》《小小特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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