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9日下午通过决定,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05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建议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批准2004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5年中央预算;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议案;审议江泽民关于辞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请求,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补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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