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3日下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称为“中国第二巨贪”的陈满雄、陈秋园夫妇宣判,认定他俩因与银行工作人员共同挪用公款4.2亿多元人民币,分别判处他们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
听判过程中及宣判后,丈夫陈满雄三次激动申辩“我没与冯伟权(中行中山分行人员,已被判刑)密谋勾结!我根本不认识他”,极力辩解自己从未挪用银行款。在陈满雄递交省高院的上诉状中,第一条上诉理由就是“他人挪用3亿多元,栽赃到我身上太冤枉”。
陈满雄称,他并没有像原判认定的那样“挪用公款34起48笔共计人民币4.1亿余元用于赌博”,事实上,他作为随时需要调动个人账户的生意人,只是向中行借用了其中的款项13笔7625万余元,并且已全部还清。其余的近3.4亿元,大部分是中行中山分行存汇科科长冯伟权冒名签领的,陈本人毫不知情,何来“挪用”?
对一审认定自己“与冯伟权勾结挪用了最后一笔款项884万元畏罪潜逃”,陈满雄也满心不忿。他说,事实上,他与妻子很早就在澳门承包经营赌场贵宾厅,在澳门有很多人拖欠他俩的借款不还。1995年4月,他们没多加考虑,就收下了澳门人黄某还给他们的“小数目”--800万港元支票,而不是什么与冯伟权勾结挪用的银行款人民币884万元。
为了证实清白,陈满雄还细数了自己的家底:他们夫妻在中山有价值几亿元的资产,在澳门也有几千万元资产,没有必要为一点小钱外逃。“要是真的想潜逃,我们随便将资产变现,也不止这800万港元!”
陈满雄委屈地申辩:“我们夫妻俩出国持有旅行签证,本指望出去散散心,过几天再回来料理国内的生意,毕竟在国内还有数亿元价值的资产,还有一对儿女。谁知前脚踏出国门,后脚就得知自己被通缉,再也无法平静回归祖国,只得寄人篱下,勉强度日。后因被当地人所不容,被定罪下狱。现在回首故里,怎奈已倾家荡产!”
对原判的依据,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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