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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国际”对中国海关及邮政系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特别通告

 2004-12-15 21:5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查国际”对中国海关及邮政系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特别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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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见网】2004年12月12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对中国海关及邮政系统参与迫害法轮功发出特别通告,通告如下:
五年多来,中国海关和全国邮政系统非法监视、拦截、扣押法轮功学员为澄清事实、揭露迫害真相的出版物与信件,不仅剥夺法轮功学员依宪法保障的通信自由,也严重违反国际邮政法。截止2004年12月12日,已有1157名可确认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非法的信息封锁,使迫害法轮功所犯下的罪行被严重掩盖,海关和邮政系统对此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宪法》第四十条保障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海关及邮政部门拦截法轮功信息不仅违反宪法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亦触及《刑法》第252条、第253条的规定,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及私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海关及邮政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因非法参与封堵法轮功真相讯息,加重了中国境内以谎言为基础的迫害,成为江氏集团施行群体灭绝政策的帮凶而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将海关及邮政局的相关部门及首批责任人牟新生、唐麒麟、甄朴、李庆祝、王楚平、白振江、肖刚、武士雄、焦章兰、冯新生、马军胜、王观锠、林金泉、黄文标、张宗武等列为首批重点追查对象进行立案追查,并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举报参与非法扣押、没收法轮功真相读物与信件的相关人员。本组织将对您的正义之举给与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海关及邮政系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分事实:

1. 监控法轮功依法申诉权利及揭露迫害:2000年1月,重庆国安610人员,直接干预邮政部门工作,将重庆市法轮功学员向人大寄交的4000多封上访信拦截,并以上访信作为追踪、抓捕学员、非法劳教的依据。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在“两会”期间,积极与安全部门配合,加强对邮件内容的监控,阻法轮功学员向人大代表、政协揭露迫害与依法申诉的管道。

2. 对入境行李、邮递物品进行监管、检查、非法扣押、没收法轮功出版物: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副组长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冀平)的指挥下,海关总署于2004年3月向全国海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海关按照《200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地“坚决封堵”法轮功出版物,仅 2003年,北京海关非法查扣120万件入境的法轮功出版物。查扣法轮功出版物的工作由各海关监管处接受总署监管司对口管理,并由各地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具体执行。

3. 搜集“黑名单”拒绝法轮功学员出入境:2001年10月澳洲籍蔡女士因随身携带法轮功书籍在深圳市罗湖口岸被深圳海关人员非法拘禁24小时,逼迫她写保证书,放弃信仰。2002年7月1日香港回归纪念日,超过130名持香港海关合法发给的港签且完全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的法轮功学员被香港机场入境处官员非法强制遣返。

4. 煽动仇恨:全国邮政工会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召开污蔑法轮功座谈会,并转发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与法轮功斗争的通知。部分邮政局于1999年7月20日后印制拥护中央非法镇压法轮功的宣传戳,加盖在明信片和进出口邮件上,为镇压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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