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2800万组织70人偷渡 一蛇头在南京被判无期

新华网南京12月9日消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上午对金东洙组织偷渡、贷款诈骗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金东洙因组织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决定执行无期徒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6月至2003年3月间,金东洙、李雪君、金光洙、陈雪峰和郑海英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伪造境外企业商务邀请函、境内企业在职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组织他人伪装成商务考察人员,骗取某国驻上海领事馆签证,将他们送往国外非法务工。

作案中,他们分工明确,金东洙等人分别拉拢、引诱欲出国人员,将其送往出境口岸和组织签证前的培训,金东洙还伪造某国企业邀请函件、国内企业虚假证明。其间,他们先后组织70人偷渡国外。

此外,金东洙还于1995年至1997年,2003年5月、7月期间,分别采取伪造公司印章、法人代表印鉴,伪造身份证、房产证等手段,先后从沈阳、上海等地的多家银行骗取贷款达2800万元。

李雪君、金光洙和陈雪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7年和7年。金东洙的妻子郑海英因协助组织偷渡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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