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湖北省长张国光因贪污判刑11年
中共湖北省委原副书记、湖北省原省长张国光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57岁工程师出身的张国光,从90年代起,曾任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8年1月起,任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2000年12月起任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第十五届中央委员、十五大代表,2002年6月,当选爲中共湖北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在中国“反腐倡廉”一词百姓听得最多,也是各路贪官时刻挂在嘴皮子上的“座右铭”,然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却成了共产党贪官的通病。
据中国网2月26日报导:湖北省政府的官员普遍反映,张国光在湖北任职时间不长,很难看到他在湖北任职期间有什么惊人之举。从中纪委透露的资讯看,张国光主要的出事地点是沈阳。身居高位,道德品行素质低下,见钱眼开也是共产党官场上的通病,这方面他是“与时俱进”的,没落下。
在辽宁省工作期间,共收受这类资金折合人民币96万余元。其中,爲沈阳某公司董事长刘某获取贷款和承揽工程向有关人员打招呼,收受刘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币30余万元;爲他人谋取职位,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30余万元;收受礼金和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30余万元。
2002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几已经发现严肃查处了张国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张国光开除党籍处分。
据大陆腾讯网站综合报道:2003年10月3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历时两年多起草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它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同年12月9日至11日,联合国在墨西哥梅里达举行国际反腐败高级别会议,正式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此后,在国际反贪污组织“透明国际”的倡议下,联合国决定将每年的12月9日确立爲国际反腐败日,以纪念公约的签署和唤起国际社会对腐败问题的重视与关注。
腐败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所有国家,不管大小和贫富,都存在着腐败现象。它严重威胁着一个国家的发展与稳定,是一种对社会产生广泛腐蚀作用的“隐性恶疾”。世界银行统计资料显示,在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中,每年支付的贿金超过一万亿美元。腐败对发展中国家尤具破坏性,是阻碍脱贫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许多针对贫困国家和地区的援助和发展计划都因当地猖獗的腐败行爲而收效甚微。近年来,一些以反腐败爲宗旨的国际组织纷纷涌现,总部设在柏林的“透明国际”,它是一个全球反腐败非政府组织,创建于1995年。
目前,已经有110多个国家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公约在9个签署国中获得批准,但离公约生效所需的30个批准国还有一定的距离。公约生效后,将爲各国提供一个法律框架,对腐败行爲作出刑事定罪。它也将有利于各国开展合作,使腐败官员失去安全港,并能互相协作追回腐败分子非法所得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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