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高干被辇出家流浪 无人管

上海同济大学离休老干部顾稀, 86岁,国家副部长级住房和医疗待遇。1938年加入中共,1945年任解放区第一所铁路高等学校-晋察冀边区张家口铁路学院院长,是“新中国铁路高等院校的奠基人和开拓者之一”。1949年2月任中央军委铁道部军代表,1949年7月任中国交通大学教育长,1950年10月毛泽东主席任命为唐山工学院代院长,1952年11月毛泽东主席任命为全国重点大学唐山铁道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现西南交通大学),是“目前唯一在世的建国初期由毛泽东主席亲自任命的全国重点大学校长”, 1997年10月,豫园商场淫乱团伙女头目赵雅琴起诉与顾稀的三子顾矿离婚,要求分得顾稀及其老伴承租居住并缴纳全部房租的“离休干部房租减免住房”的三分之二,把老人赶出去。两位老人被迫援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副局级以上干部住房分配办法》,起诉自成一户的赵雅琴涉老侵权。

当时的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院长、现上海市政法委副书记陈旭,在非接待日私下会见并亲自指挥支持赵雅琴。

上海市卢湾区法院和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从1997年10月至今经九次诉讼在八个法律文书中,只字不提《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副局级以上干部住房分配办法》,多次改案由换法官换书记员,多次故意拖延超期审理,突然改案号,陆平等法官故意违背事实、法律和法定程序,荒唐地胡判:学校根据中组部通知分配给顾稀及其老伴的“副部长级离休干部房租减免户住房”是用学校无偿分配给赵雅琴一户的住房换来的!法院明知赵雅琴自成一户,当时户口不在老人住房而在南市区小东门赵雅琴的娘家,明知两位离休老干部十五年来受赵雅琴逼迫,吃喝拉撒睡挤在一室,仍终审判决支持赵雅琴一户继续无偿霸占老人承租并缴纳全部房租的“离休干部房租减免户住房”的主卧室、客厅、过道、厨房、厕所和门洞至今,把老人赶走,四次被迫在寒冬到外地投亲,自费住旅店,自费租住他人私房,自费住到北京农村敬老院避难,至今已七年不能回自己家居住,无法换房,无法按国家政策购房。

枉法裁判使两位耄耋老干部颠沛流离,避难多年,使顾稀长期营养不良,在北京避难时右腿摔成股骨颈骨折,自垫三万元医药费做了人工髋关节股骨头置换手术,现肝叶上有两个大囊肿;使老伴、1938年入党的局级离休老干部刘毅患冠心病和双目白内障,左眼已近失明;使二老身心憔悴,长期郁闷,多种疾病并发,2003年9月至今再次在华东医院东九楼住院治疗。

赵雅琴离婚未成,就逼迫顾稀的儿子顾矿在其生命的最后七年至死单独分居在不到两平方米阴冷憋闷的门洞里。顾矿病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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