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裸死案开庭 应被告要求不公开审理

女教师黄静裸死案,2003年2月案发至今已22个月。据南方都市报获悉,此案7日在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开庭。检察院以强奸中止罪名对黄静生前男友姜俊武提起公诉。黄静家属提出214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50万元,抚养教育培养费30万元,赡养费20万元,以及殡仪馆保存尸体费用、误工费、死亡赔偿费、交通费、复印费等费用。

据悉,法院应被告要求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对这一案件展开听证调查。知情人士透露,该案审判长将由雨湖区法院刑庭庭长担任。

此前,对黄静的死亡原因已经做过五次尸检,六次死亡鉴定,每次的鉴定结果都不尽相同。此案引起广泛关注,黄静母亲认为,它已经成为“中国网路第一大案”。

据新京报报道,记者6日下午在雨湖区法院了解到,此案将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开庭,这意味着除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以外,其他人都无法参加旁听。据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是被告提出的不公开审理要求。

黄静母亲黄淑华介绍,她本人及曾委托的律师向法院申请以公开审理方式开庭,但法院最终没有采纳。担任黄静家属辩护人的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的吴革、杨作福两名律师还曾向雨湖区法院提出三点请求:要求申请曾经参加尸体鉴定的法医出庭作证;案件由湘潭市中级法院审理;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质证,但也都没有被采纳。

新京报引述吴、杨两名律师表示,希望通过援助黄静案促进相关改革(如建司法鉴定纠错机制)。吴革说: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所谓明显的错判还有审判监督的渠道,但对于一张司法鉴定,却往往没有纠正的办法。希望通过黄静案改变这种状态。

报道回顾,黄静案经历了多次法医鉴定和多起非正常事件。从案发当天到2003年6月8日,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先后三次做出法医鉴定,认为黄静因疾病自然死亡。但黄静之母黄淑华不认同这三份鉴定结论,开始了维权之路;由此,处成了去年7月3日、8月14日,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和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分别提交新的鉴定书,认为此前三个鉴定结论缺乏证据;今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第5次法医鉴定:“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生了多起非正常事件:去年8月,保存在殡仪馆冰柜里应该被妥善保存的黄静遗体高度腐败;对鉴定起重大依据作用的黄静器官标本被焚烧;有重大干系的物证内衣内裤莫名消失;以及黄静生前体检表也离奇丢失……

报道称,黄静母亲望法院公审此案,⑻峤涣艘环?“关于黄静案的法庭陈述词”表述了她对这次庭审的五点意见:

一,现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已构成强奸即遂和故意杀人要求对被告以合乎事实的罪名重新起诉;
二,黄静案从立案起就遭受司法不公和性别歧视;
三,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中的“潜在病理改变”与“特殊性活动”提出质疑;
四,要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公开审理此案;
五,请求法庭支援民事赔偿要求。

两位律师透露,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曾委托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邀请4名国内知名刑法专家对黄静案涉及的刑法问题进行了论证,今天(7日)将公布论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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