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来稿反驳多维指称评论失实 --何清涟给多维新闻社11月4日来信的回覆

提要:至于后来高先生对我的采访,是在11月6日何频先生在“信息时代的族群关系”研讨会上的讲话引起轩然大波之后的一周以后。记得何频先生先给我打电话,然后高伐林先生才来电表示要采访。如果高先生记忆不错的话,我对“发生在特殊时期的”这次采访接受得确实比较勉强,经高先生反覆要求后,我表示决不接受电话采访,最多只能接受笔访,(新世纪〕

按语:12月4日接到多维新闻社的来信,他们在来信中声言将等到我的回答后再登出他们的信。因周末是本人最忙时期(这点曾在多维社记者高伐林要求采访时谈过),未及回信。今天是12月6日(星期一),却发现多维新闻社并未遵守自己的承诺,而自行将信登在博讯网站上。多维新闻社为了准备它们给我的信用了四、五天时间,但在等待别人的回信时却连两天都不能等。

  本人已经于12月6日22时40分将给多维新闻社的回信发给多维新闻社。然后按照多维新闻社的做法将此信公布于众,欢迎各网站刊登。

  何清
  2004年12月6日

  给多维新闻社11月4日来信的回覆:
  多维新闻社:

   本人已经收到贵社在12月4日一天之内发过来的内容相同的三封函件。在此就来函中所涉事实谨作答如下:

   一、诚如贵社所说,多维新闻社与明镜出版社是各自独立的企业。但贵社陈述两者联署写信函的理由是因为我在接受大纪元的采访中“对多维与明镜一并提出了指责”,这与事实不符,因为我在采访中并未将两家混为一谈。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我与多维新闻社并无任何合作关系,而只是与明镜出版社有过出版合约。就我所知,在我与明镜出版社签订出版合约之时,多维新闻社还未诞生。关于明镜出版社与我之间曾经有过的出版合约的履行过程中的问题,与多维新闻社无关。

   何频先生在看到大纪元对我的采访后(11月29日中午)给我来电,并在电话中谈到,出版事宜是他与我之间的商业机密,不能够公开谈论。我现在尊重他的意见,请转告明镜出版社及何频先生就此事与我联系,并将12月4日尊函中提到的稿费收据传真给我。我与明镜出版社之间将按照合同条款,逐一探讨双方在合同期内对合同履行的权利、责任等状况。事实上,在我以前多次与何频(包括最近这次在电话里)谈到发行量与版税问题时,他都未否认2000册之说,强调的只是他的艰难。尊函中提到的情况确实需要与明镜出版社仔细探讨,必要时再深入调查。

   二、贵社来函结尾部份强调,我与贵方有“多年合作关系”,私谊、公交似乎都不错。但来函是多维新闻社及明镜出版社联署,容椎贾挛蠼狻N胰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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