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师涛没有秘密
师涛被湖南长沙市国安局逮捕。八天后,师涛家人才接到《对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长国安拘通字2004第一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师涛,已于2004年11月26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特此通知。”
从师涛的弟弟师华的电话里听到这一消息时,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在心里恨恨地说:“真够恶的,又是泄密!”
师涛,一个记者,一位诗人,能得到甚么“国家秘密”?湖南国安跨省抓人,难道就因为师涛曾在长沙《当代商报》工作过?
我翻看了师涛近期在境外媒体上发表的文章,怎么也看不出其中有甚么“国家机密”,莫非师涛诗句的隐喻或象征里,隐藏着我等凡眼看不出的秘密,而被国安们的“火眼金睛”识破?
了解国情的人都知道,在黑箱中国,一切都可以成为“国家机密”,“泄密罪”的神通广大,几乎覆盖所有官方不想让外界知道、更不想让民众谈论的话题:向境外媒体披露农民的群体维权是泄密(林海案),向某一人权组织提供强制拆迁的情况是泄密(郑恩宠案);回国收集学术资料是窃密(宋永毅案和高瞻案),回国了解工人及工运状况也是泄密(杨建利案);党魁的报告是机密,哪怕是第二天就要公开(吴仕深案);江泽民下台也是秘密,哪怕这是民众理应知情的公权力交接(赵岩案);甚至,某高官的病情或隐私,也都是“国家机密”!
有这么多“秘密”的国家,肯定有着无孔不入的“国家安全利益”,将个人置于动辄得咎的恐怖之中。更恶劣的还在于,“泄密罪”经常被用于迫害政府不喜欢的个人。所以,与其说是为了确保“国家安全利益”,不如说是为了维护垄断政权及其权贵利益。
这是又一场徒手个人对专制机器的较量,是良知与强权的对抗。用“涉嫌泄密”逮捕师涛,正如用“嫖娼罪”监禁刘水一样,凸现了后极权独裁的下流。
当一个政权强大到下流的程度,也正是其在道义上最虚弱之时。
第一次认识师涛是通过诗歌,他曾托余杰带给我他的诗集。后来,和他通过几次电话,大都是关于在公开信上签名的事,为杜导斌、为六四难属、为六四正名……他曾在电话中对我说:“以后再有此类签名声援,你不必每次都征求我的同意,你就代我直接把名签上就是了。”
他的豪爽,令我吃惊;他的信任,让我感动。
在官方刻意营造的歌舞升平和玫瑰色小康之下,师涛深知这仅仅是一种被恐怖逼出的故作狂欢,独裁者们的权力恐惧仍然笼罩着中国,逼迫着人们向自己的良心说谎,将太多的人置于耻辱生活的深渊。
正如师涛曾说:活在独裁体制下,本身就是一种耻辱。但“仅有耻辱是不够的”,必须“化耻辱为力量”,才有“做人的资格”。所以,师涛选择了洗刷耻辱的生活:“拒绝沉默”和“跟随勇敢的心”。为此,他写下了献给林昭、丁子霖、蒋彦永等民间英雄的文字。
在此意义上,师涛没有秘密,而只有公开的良知!
构陷良知的警察政权,才是独裁得以苟延残喘的最大秘密!
2004年12月6日于北京家中
(大纪元)(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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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