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黑幕(3): 中国老百姓都被迫害着

1.1.3 钱从哪里来
据调查,投资于劳教所搬迁扩建的费用一般除中央拨款和自筹部分外,还有地方拨款、专项拨款等,很大成分的资金来源于国债资金。例如,重庆市沙坪坝劳教农场法轮功教育转化基地总投资3500万,已衔接国债资金计划1950万(达55.7%) ;山西省阳泉市劳教所搬迁工程总投资达1937万元,国债资金投入占23%),据调查,这项资金是近五年来6次累计安排给阳泉市公检法司设施11个项目的国债补助资金2140万元中的一笔 。山西阳泉市直到200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还在强调“防范和严厉打击法轮功” 。2002年,国家安排广东省国债投资项目125项,安排国债资金25.26亿元,其中,中央国债(拨款)12.9亿元,地方国债12.35亿元,125个项目中公检法司项目占64项,共1.85亿元。

另外,截至2001年12月底,江西省政法系统安排国债项目50项,项目总投资5.33亿元,国债资金1.6865亿元。而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总投资0.58亿元,只有政法投资的1/10。

张家口市争取公检法司国债资金850万元,其中,市劳教所450万元。另外,宜昌市有10个项目被纳入2003年补助地方公检法司设施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7000 多万元,其中国债资金930万元。

实施迫害的5年中,江泽民集团以国家政策的形式提出“把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国债投资的重点” 。根据2004年3月17日的官方消息,将发行1100亿国债用于建“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将“公检法司基本建设”作为投入重点之一。

五年来从各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出,各地各级公检法系统都是将迫害法轮功作为工作重点和主要政绩进行宣扬的。从投入大量国债资金加强政法系统,尤其是劳教所、监狱等建、改工程,可以看出江泽民集团在打压法轮功方面的财政政策的倾斜。同时,可看出国家财政已无力支撑这庞大的政法开支,只好通过老百姓买国债来填补黑洞,使广大民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持了迫害,同时也深受其害(很显然,这些投入黑洞的钱是收不回来的,而且是没完没了的)。

另外,许多迫害法轮功的资金是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获得的。武汉市武昌区以建防汛指挥部名义拨款400万,修建监狱式洗脑班基地,周围高墙电网,于2001年6月正式启用。

1.1.4 预算增长背后的酷刑与迫害
通过对山东、河北、吉林等迫害最严重的省份的调查发现,政法系统的资金投入的增长率往往同迫害的严重程度成正比。

以河北省为例, 2002年不断增加公检法司支出,预算内支出由1997年的19.2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42.9亿元,增长1.23倍,年均递增17.4% 。在2003年河北省司法厅厅长张春富的述职报告 中提到,河北省对法轮功学员的“教育转化等多项工作居全国领先位次,其作法、经验多次被中央有关部门和司法部在全国推广,在监狱爆满、关押场所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今年(2003年)又新收押罪犯15826名、劳教人员2924名,”报告中还提到以转化法轮功学员为目地的 “春雷行动”,报告中称,“中央610办、司法部向全国推广了河北省的做法和经验。……”

据查,2003年4月,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与司法部在河北省召开现场会 ,会议要求在全国劳教系统开展代号为‘春雷行动’的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转化行动’。在该会议上,中共中央‘610办公室’及其操纵下的司法部强行推广河北及山西某劳教所的所谓‘转化先进经验’──即‘约束衣’酷刑!要求各地劳教所必须照此办理。(注:‘约束衣’酷刑是用细帆布制作的紧身衣服刑具,从前身套进在后背结带,衣袖长出手臂约25公分,衣袖上有带用于捆绑。将此衣给法轮功学员穿上,将学员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耳朵里塞上耳机不停地播放诬蔑法轮功之词,嘴里再用布塞住。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用刑时间长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 后来在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便出现了‘约束衣’酷刑将法轮功学员摧残致死的惨剧。”

“从(2003年)4月22日起已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此刑虐杀,知道姓名的有张雅丽(女)、张保菊(女)、管戈(女),其中包括60多岁的老人。”“据知情者介绍,劳教所当初对使用‘约束衣’酷刑也顾虑重重,担心出事担责任,但各级‘610办公室’对‘转化’规定了硬性指标,并与警察个人的职务升降、工资、奖金、待遇挂钩,也就是说,在中央‘610’的指令下,各级地方610逼迫并唆使劳教所及其警察去作恶。而且,在虐杀事件发生后,中央‘610’明确表态:对相关劳教所及责任人不得追究。 由于中央‘610’的表态,张雅丽、张保菊、管戈等法轮功学员被用‘约束衣’摧残致死后,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及其恶警至今未受到任何查处、追究。”

另外,前面提到两个劳教所同样利用酷刑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曾被关押于北京女子劳教所的日本法轮功学员金子容子在证词中称,“这个(北京女子)劳教所是2002年3月刚建完的。我们从原来关押我们的新安劳教所搬到了这个劳教所。这个劳教所投了很多钱建的,外观象别墅,里面有电脑室,图书室,健身器材。每件房关12个人……可是这一切外表都是为了粉饰对我们的群ΑM饨缭跄苤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