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贪李友灿每天受贿5万 索要专车运钞票


【看中国报道】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9日在保定市对河北省原外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受贿案公开宣判,依法裁定驳回李友灿的上诉,维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10日作出的一审判决。原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李友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及扣押的财产上缴国库;未追回的赃款继续追缴。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李友灿在担任河北省政府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兼河北省机电办公室主任职务期间,于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接受北京森华创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丁宁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要求河北省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调度室副主任朱冀蕾、唐山冀东物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贺立新,将两个公司及下属企业获批的1239个汽车进口配额指标,分五次提供给丁宁的公司使用;2003年4月,李友灿还将向唐山冀东物贸有限责任公司索要的10个配额交给丁宁。为此,李友灿先后收受丁宁给予的人民币现金 4723万元。2002年4月,李友灿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贺立新向唐山冀东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唐山冀东机电设备公司索要价值19万元大众高尔夫轿车一辆及手续费共计21.44万元。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李友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44.4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李友灿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提供赃款去向,认罪态度较好,部分赃款赃物已被追回,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

  每天受贿5万元

  有人计算过,李友灿平均月受贿170多万元,平均日受贿超过5万元。一个曾经家境贫寒、在党的领导下立过战功的人,一个前途无量的厅级干部,何以“光环”蜕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为钱疯狂”?

  一年多贪破“全国纪录”

  河北省外贸厅副厅长兼省机电办主任,正是这个许多外行人看起来并不显眼的职位,因其拥有全省汽车进口配额的分配大权,给李友灿带来了“发财的机会”。

  据北京森华创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宁交代,2000年初,他与李友灿在北京一家高尔夫球场相识,得知他是河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主任,丁宁非常高兴。同年四五月间,丁宁邀请李友灿再次到北京打高尔夫球。期间,丁宁提出要点汽车进口配额。李友灿答应“一定想着这件事”,为了保密,他要求只让丁宁一人和他联系。这时的李友灿已将目标盯在了河北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身上,2001年上半年,他向该公司总调度室副主任朱冀蕾提出,把部分汽车进口配额提供给北京森华创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朱冀蕾基本上同意了。

  2001年8月,朱冀蕾以河北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的名义,从河北省机电办申请到69个汽车进口配额交给丁宁。为此,丁宁付给朱冀蕾个人20万元,付给有关企业30万元。而随后,李友灿从丁宁那里得到300万元现金。权钱交易由此开始,除河北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外,按照李友灿的要求,唐山冀东机电设备公司也参与了与北京森华创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交易。

  2001年11月,已经决心跟着李友灿干的朱冀蕾将公司的130个汽车进口配额再次送给了丁宁。这次,她从丁宁处拿到了返还给公司的524万元,个人再次捞到25万元私利。这一次,唐山冀东机电设备公司的贺立新也参与其中。丁宁说,得到这批总共260个汽车进口配额后,他们准备了 875万元巨款,分装在8个蓝色尼龙旅行包内,全部送给了李友灿。

  2002年4月,朱冀蕾和贺立新共提供给丁宁205个汽车进口配额。第三次交易,朱冀蕾个人得到了50万元,贺立新也获得了不少好处,而丁宁则给了李友灿1018万元。随着双方的交易越来越顺利,李友灿的胃口也越来越大。

  随后,李友灿再次提供给丁宁225个汽车进口配额,得了890万元巨款。这一年,李友灿几乎疯狂了,他一次给了丁宁490个汽车进口配额,从中一次性受贿1640万元。

  李友灿这几次共送给丁宁汽车进口配额1239个,先后受贿高达4723万元,其数字之大已破了“全国纪录”。参与办案的河北省检察机关的有关干部曾经算了一笔账,李友灿平均月受贿170多万元,日受贿5万多元。4700多万元,河北省一个中等县一年的财政收入也不过这个数,甚至有相当多的县还达不到。

  索要轿车专门“运钞票”

  李友灿贪得无厌,而且每次受贿基本上都要现金。2002年4月,李友灿突然找到唐山冀东机电设备公司,以“经常去北京,带司机不方便”为由,索要了一辆银灰色高尔夫轿车。检察机关的调查显示,他索要小汽车的一个重要用途,就是为了“运钞票”。每次要钱,李友灿都会提前通知丁宁准备好现金,自己一个人悄悄开车进入北京。

  2002年4月的一天,李友灿电话通知丁宁,要他准备1000万元。由于快到周末,丁宁只准备了852万元,他把这些钱装到了8个旅行包里。这天傍晚,李友灿开着自己的“运钞车”来到公司楼下,后备厢里只能装6包,剩下的两包只好放在了车内的后座上。第二天,李友灿又开着车来到北京,将剩余的148万元运走。

  1640万元,对许多人来说也许是一堆无法想象多大数量、摆起来多高的金钱,可李友灿一次就敢受贿这么多。2002年4月,李友灿仍旧开着自己的“运钞车”前来拉钱,这一次受贿,他整整拉了三趟才拉完。而一些行内人说,1600多万元现金放到16个旅行包里,让一个国家干部来装卸,绝对是一个不轻的体力活,可贪婪的李友灿一个人办完了。

  由于钞票太多,对李友灿来讲,运输和存放都成了大问题:拉到家里“体积”太大,次次长途运输也不是最好的办法。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李友灿想出一个好主意:他特意在北京一小区花50万元买下一套不太显眼的房子,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存钱。后来每次从丁宁那里拿到钱,李友灿就拉到这套房子里,一部分存银行,一部分兑换成了美元,或者是汇给在国外读书的孩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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