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新华网11月24日报道,原北京供电局局长、北京供电公司总经理赵双驹因渎职造成4.57亿元的损失,于今年9月15日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决定逮捕。
赵双驹的被捕,跟中国今年加大审计大度有关。赵双驹案是众多被国家审计署点出的腐败疑案之一。
今年9月22日,中国爆发了一场“审计风暴”,电力系统成为重灾区之一。据中国审计报告,山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涉嫌违法截留应缴收入1.0474亿元,同时涉嫌集体私分国有资产4285万余元案件的五贪官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曾任昆明供电局局长、云南省电力局副局长、省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的盛九龄,于去年12月4日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中国,跟电力系统有关的腐败问题,一直是外界关注的焦点。早于2002年10月,中国正部级官员,国家电力总公司(电力部)总经理高严涉嫌经济罪案,也被中纪委立案调查。一年半过去了,这名前中共中央委员、曾任吉林省省长、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的正部级官员仍然下落不明。
高严的特殊身份也是坊间分外关注其的原因。据说,高严是被视为李鹏的亲信,李鹏之子李小鹏就是高严的副手,担任国家电力总公司副总经理。而其后又传出高严之子出走的消息。
中国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令狐安透露,2003年审计署受中央有关部门委托,组织2,000多人对国家电力总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是近年来投入力量最大的一次,审计资金总额8,000多亿,审计面达60%。审计结果发现,国家电力公司损益不实,财务报表不完全真实,潜亏数额比较大,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现任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的陆启洲说,电力腐败主要集中在物资采购、建筑工程、干部人事、资金管理、多种经营和市场营销等部门。
报道引述陆启洲承认,拿回扣和收好处费现象,建筑工程中的暗箱操作和回扣现象在电子系统中十分普遍,而电力干部拉帮结派、跑官要官现象也十分突出;另外,该部门也存在设立账外资金、监守自盗、携款外逃、擅自担保和盲目决策造成大额资金外流等问题;而“以电谋私”和“内外勾结偷电”等现象也是亟待整治的地方。
有中国电力专家指出,中国电力设备现在基本都要实行招投标,但电力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门槛较高,有一定的技术要求,这样就容易导致权力比较集中。一名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电力行业客户群比较集中,根据我的经历,在一个市场做单一的产品,往往相关的决策人只有两三个人,销售的工作也是常年地围绕这两三个人来做。”也就是说,要想拿下某个专案,对几个电力主管的攻关搞定就可以了。想在电力系统中作出腐败行为,难度并不高。
对于“监管不力”导致电力腐败的问题,外界一直多有批评。中国检察官徐苏林曾对《法制晚报》指出:“电力部门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最关键的一点是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约束力,监管体制很不严格,特别是对供电部门一把手的监督”。
另外,《21世纪经济报道》还引述知情者称,虽然电力系统明文规定,设备材料采购须由有关人员全程参与合同谈判,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流于形式,设备材料采购谈判过程缺少监督。至于对一些小额采购合同,未引起足够重视,往往由经办人一人说了算,缺少必要的监督,容易导致权钱交易;另外,是公司经常为赶工程进度,未能很好地坚持招投标制度,将一些按规定应采用招投标采购的设备材料,改成直接采购,导致腐败的发生。
也有法律学者指出,现时的中国法律,未能有效防止中国的腐败行为。有专家直言:现用的《电力法》不啻于一部“垄断法”。12月3日在北京召开的“分散式能源政策与商业化运作研讨会”上,有专家发言认为,在中国有一部专业法是□驾于普通法和其他专业法之上的,这就是《电力法》。
据指出,《电力法》第25条根据“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这样一条理由,限定“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也就是说所有人都必须向指定的机构买电。可是,相关民法规定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公认道德规范;其他先行法律规定,公用企业和政府部门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
一个值得关注的信号是电监会和发改委此前表示,《电力法》的修改目前正在进行中,如果顺利的话,将在今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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