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惊爆国企诈骗案 官员腐败国资流失2亿

中国南京日前惊爆骗购国企大案。事件中,南京民企杭州天安集团南京分公司涉嫌以欺诈手段收购当地一知名国有企业中山集团,而最令人震惊的是这一纸涉及两个亿国有资产的假公文,在长达3个多月的改制审查中却一路通关,有关部门的失职已是不容置疑,其中可能涉及官员腐败更令人关注。

有意见指出,由于相关法制的不完善和市场的不成熟,中国国企改革各环节中滋生的种种腐败往往直接导致国有资产大量遗失,长此下去,后果不堪设想。而在案发后,国企产权改革过程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就再次备受关注。

南京媒体《现代快报》9月初披露了南京一民企负责人通过刻制假公章骗购南京国企的案件。据报道,在收购国有企业南京中山集团的操作过程,民企杭州天安集团南京分公司负责人李腊生涉嫌雇用不法分子,刻制了人民银行的公章,伪造了一份行长联席会议的清偿证明--“金融债权保全确认手续”,这样一纸假金融公文,先骗国资部门,再骗南京市工商局,最终逃避支付2亿元。在长达三个多月的改制审查中,这份假公文居然在国资委、工商局等机关顺利过关。于是,在有关部门禁门洞开的情况下,天安得以神速成功收购国有企业中山集团。

最令人讶异的是,天安的造假行为并不算高明,所刻假公章与真公章有明显区别,而其炮制的假金融公文,居然是写在一张白纸上的。据南京市警方人员称,这种涉及2亿金额的公文,至少是应该在有银行抬头的正式公文纸上的,有关部门只要多打一个电话给人民银行,就能知道事情的真伪。

一个假公章,一纸假公文,行骗者得以畅通无阻,内里是否涉及官员腐败令人关注,而有关部门在这一国企改革中的失职就已是不容置疑。报道批评,“捡个“萝卜”刻一枚公章,就可以收购大笔国有资产。这样的“天方夜谭”在南京竟然成为事实,令闻者咋舌。”

在国企改革中,政府部门本是国有资产的把门人,而在天安公司收购南京中山集团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却一一缺位:承担金融资产问题协调的“银行联席会议”公文被假冒、公章被私刻;指导改革改制的经济主管部门像一个不负责任的“婚介所”;负有国资经营和审核责任的管理机构在“例行公事”;负责企业注册登记的机关以“马路警察”的口吻撇清自己的责任。而在东窗事发后,对于天安涉嫌以欺诈手段骗购国企一案,有关各主管部门的态度无异耐人寻味。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负责人:对于这件事我们只能说一点,就是天安的李腊生在提供给国资和工商部门的“金融债权保全确认手续”上,其内容不是我们所写,而其所盖公章也不是我们的那一个。

南京市工商局某科负责人:具体的犯罪行为我们不了解,但我们不可能一上来就识别出假银行证明,因为我们不是公安部门,

南京市国资委办公室负责人:中山集团的改制已经在去年7月完成,当时我们对天安收购中山集团进行了监督,其程式是完整的。但没有想到会出现收购方假造公文骗购的情况。一些文件和证明的核定是由工商局等其他相关部门完成的。

其后,国内知名媒体《南方周末》也对事件作了追踪报道。在这篇题为“‘南京中山收购案’曲折内情”的文章中认定,“天安能够进驻中山集团,还与中山集团管理层的协助密不可分。”

据报道,在收购过程中,天安集团与中山集团原管理层达成协定,管理层因此获得了5%的股权安排,而按照5月份四方重组协定中约定:保持中山集团的原经营班子5年不变。理由是:更好地保护了小股东利益,也是原中山集团管理层的利益。而在管理层持股所缴纳的500万元中,除去国资奖励的111万股权,董事长张关林和总裁张晓霞还以个人名义代表经营层向周国敏个人借款210万元。

一轮协商后,收购计划得以顺利进行,不过双方良好的合作并没能持续很久,收购案完成后,为了争夺改制后的“中山控股”财务大权,双方的矛盾不断升级,一系列的未披露和不规范运作,使得双方都失去了互信的基础,转而成为讨价还价,乃至纠错找茬,甚至欺骗造假,从而导致“国企骗购案”的大白天下。

在有关部门一路绿灯的“关照”下,这桩不甚高明的骗局得以瞒天过海,两个亿的国有资产轻而易举流失,各有关部门事后诸葛的态度更是耐人寻味。法制的不完善,信用机制未建立,市场尚未成熟,这些种种无疑都给国企改革中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于是,国有资产更多时候成为某些人私相授受的筹码,在各方利益博弈下通过暗箱操作下轻率易主。如何避免国企产权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关部门必须加以正视。


(亚洲时报记者□远/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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